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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检察
 
 
【刑事检察】
 
      2007年,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批捕各类刑事案件5981件8269人,分别比上年下降3.78%和3.8%。经审查批准逮捕4935件6665人,分别下降3.06%和3.17%。其中,纠正漏捕170件273人,补查重报后批捕6件6人。不批准逮捕1046件1604人,分别下降7.02%和6.36%。其中,不构成犯罪77件140人,通知补查538件865人,无逮捕必要431件599人。参与重大案件讨论88件次,参加现场勘察33件次,发检察建议62件次。在被批准逮捕的6506名刑事犯罪嫌疑人中,无业人员达4301人,占被批捕刑事犯罪人员总数的66.11%,下降4.55%;农民1435人,占22.06%,下降5.84%;个体劳动者332人,占5.1%,增长18.57%;工人132人,占2.03%,下降37.74%;学生101人,占1.55%,增长14.77%;国家工作人员60人,占0.92%,增长15.39%;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51人,占0.78%,增长24.39%;港、澳、台人员3人,占0.05%,增长200%;外国人2人,占0.03%,下降33.33%;服刑人员1人,占0.02%,下降50%;其他人员88人,占1.35%,增长39.68%。
    全年共批捕侵犯财产案1954件2898人,分别占批捕案件总数、总人数的40.77%和44.54%,比上年下降8.61%和5.94%;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案1685件1923人,分别占总数的35.16%和29.56%,增长0.72%和0.63%;危害公共安全案518件559人,分别占总数的10.81%和8.59%,增长13.6%和13.6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506件912人,分别占总数的10.56%和14.02%,下降17.19%和16.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127件208人,分别占总数的2.65%和3.2%,增长15.46%和9.47%;危害国防利益案3件6人,分别占总数的0.06%和0.09%,均下降25%。
    全年共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案件77件,比上年增长22.22%;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77件,增长22.22%;通知公安机关立案63件,增长5%;对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立案监督2件,增长100%。全年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21件,是上年的6倍,已全部纠正。全年对侦查活动监督提出书面纠正76件次,增长442.86%,全部予以纠正。其中,纠正侦查取证违法39件次,上年为零;纠正办案程序违法29件次,比上年增长107.14%。
    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610件9318人,分别比上年下降4.23%和3.21%。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5702件7851人,分别下降6.43%和5.09%。其中,纠正漏起诉53件119人,分别增长76.67%和128.85%;决定不起诉128件140人,分别下降7.25%和7.29%。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已判决4839件6625人,分别下降5.04%和1.03%。其中,判决无罪1件,下降80%。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22件,与上年持平,法院改判3件。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件,下降80%,法院改判1件。对审判活动书面纠正违法5件次,下降28.57%。发检察建议262件,增长22.43%。在7557名被提起公诉的刑事犯罪人员中,无业人员犯罪4686人,下降2.07%,占被提起公诉刑事犯罪人员总数的62.01%;农民1412人,下降13.85%,占18.69%;个体劳动者320人,下降13.98%,占4.23%;工人240人,下降27.93%,占3.18%;学生184人,下降9.36%,占2.44%;国家工作人员96人,下降25.58%,占1.27%;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78人,增长65.96%,占1.03%;服刑人员38人,下降2.56%,占0.5%;外国人4人,增长33.33%,占0.05%;港、澳、台人员3人,上年为零,占0.04%;劳教人员1人,上年为零,占0.01%;其他人员495人,下降3.5%,占6.55%。累犯犯罪234人,增长4%,占被提起公诉刑事犯罪人员总数的3.1%。其中,侵财类犯罪150人,增长10.29%;侵权类犯罪47人,增长2.17%;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32人,下降11.11%;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4人,增长33.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人,下降75%。16岁至不满18岁的少年犯罪532人,下降10.44%,占被提起公诉刑事犯罪人员总数的7.04%;14岁至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78人,下降6.02%,占被提起公诉刑事犯罪人员总数的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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