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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共受案83件,比上年增长1.22%。立案72件73人,分别下降2.7%和1.35%。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分别增长2.86%和4.29%;移送不起诉和撤销案件均为零,与上年相同。挽回经济损失416万元,增长581.97%。玩忽职守案立案29件29人,分别占立案总数、总人数的40.28%和39.73%,均下降23.68%;滥用职权案立案21件21人,分别占29.17%和28.77%,均下降4.55%;徇私舞弊案立案14件14人,分别占19.44%和19.18%,均增长40%;侵犯公民权利案立案2件2人,分别占2.78%和2.74%,均增长100%;泄露国家秘密案为零,上年1件1人;其他案件立案6件7人,分别占8.33%和9.59%,增长200%和250%。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4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6.16%,增长20.59%;司法机关工作人员22人,占30.14%,下降18.52%;权力机关工作人员为零,上年3人;其他人员7人,占9.59%,与上年持平。35岁至不满55岁的犯罪嫌疑人5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5.34%,增长1.85%;55岁以上的11人,占15.07%,增长10%;不满35岁的7人,占9.59%,下降30%。重大案件立案8件,下降38.46%;特大案件立案32件,增长357.14%。县处级要案立案2件,下降85.71%;地厅级要案立案2件,上年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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