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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共受案226件,比上年下降19.28%;立案203件256人,分别下降7.3%和3.03%。在立案案件中,5万元以上案件137件,下降1.43%;要案26件,下降25.71%。其中,贿赂案79件,下降14.13%,占立案总数的38.91%;贪污案76件,下降3.8%,占37.43%;挪用公款案45件,下降2.22%,占22.17%;集体私分案3件,增长50%,占1.48%。侦查终结209件256人,分别下降3.68%和1.95%;移送起诉208件255人,分别下降3.7%和2.29%;移送不起诉1件1人,与上年分别持平和下降66.67%;撤销案件为零,与上年同期相同。全年挽回经济损失3197.67万元,下降73.93%。
立案查办10万元至不满50万元的案件71件,比上年增长18.33%,占立案总数的34.98%;1万元至不满5万元的案件56件,下降20%,占27.59%;5万元至不满10万元的案件46件,增长4.54%,占22.66%;不满1万元的案件9件,下降10%,占4.43%;50万元至不满100万元的案件8件,增长20%,占8.87%;100万元至不满500万元的案件7件,下降56.25%,占4.43%;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1件,下降50%,占0.49%;500万元至不满1000万元的案件为零,上年为2件。在立案案犯256人中,35岁至不满55岁的18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90.64%;55岁以上的49人,与上年持平;不满35岁的23人,占11.33%。全年有案在逃犯12人,下降40%,抓获22人(包括往年潜逃的案犯),追缴赃款5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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