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9年,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把打击贪污贿赂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06件,比上年415件增长118.3%。立案512件,比上年的219件增长133.8%。其中,贪污(含挪用公款)案234件,贿赂案183件,大要案125件(要案44件)。查处厅(局)级干部犯罪的4人,县(处)级干部犯罪的40人。结案477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97.62万元,比上年146.28万元增加5.1倍。
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中,贯彻"除恶务尽"和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彻底清查涉及动乱和反革命暴乱案件,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4 469人,比上年增长65.6%,批准逮捕3 497人,比上年增长66.4%。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免予起诉的刑事案件2 179件、3 651人,决定起诉1 661件、2 661人。通过开展侦查、审判活动监督,防止错捕127人,追捕40人;防止错诉19人,追诉37人;纠正各种违法问题161件。
法纪检察工作。全年共受案136件,立案71件。其中,侵权案15件,渎职案12件,重大责任事故案33件,其它11件。结案42件,受案后经查不构成犯罪,交有关部门处理65件。
监所检察工作。全年共进行执法检察948次,安全防范检察815次,纠正各种违法问题79件,解决不安全隐患及防止各种事故148件,受理"两劳"人员犯罪和再犯罪案件66件,结案60件,查处监管场所干警犯罪案件1件。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3 520件次,接待群众来访910人次;办理申诉案件191件,已全部结案。其中,平反错案7件,纠正错判错处4件,捕处犯罪9件、11人,驳回申诉51件。
技术侦查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检验鉴定案件144件。其中,法医检验71件,文字检验12件,痕迹检验2件,现场勘查15起,刑事照像录像41件,制作各种照片4 000余张,制作录像240分钟。
全年共写出各种调研材料199篇,被高检院、省院及省、市有关部门采用168篇。其中,国家级9篇,省级48篇,发表各类法制宣传稿件327篇。
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提高。全市检察干警拒说情962人次,拒吃请340人次,拒礼拒贿166人次,金额达9.1万元。有52个单位和部门被评为先进集体,274名干警受到各种表彰奖励。
(姚福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