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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共受案76件,比上年下降8.34%;立案68件69人,分别下降5.56%和5.48%;移送起诉66件67人,侦结和移送起诉分别下降8.33%和8.22%;移送不起诉和撤销案件均为零,与上年相同。挽回经济损失15.02万元,下降96.39%。玩忽职守案立案44件45人,分别占立案总数、总人数的64.71%和65.22%,分别增长51.72%和55.17%;滥用职权案立案17件17人,占总数的75%和24.64%,均下降19.05%;泄露国家秘密案3件3人,占总数的4.41%和4.34%,上年为零;徇私舞弊案立案2件2人,占总数的2.94%和2.9%,均下降85.71%;其他案件立案2件2人,占总数的2.94%和2.9%,分别下降66.67%和71.43%;侵犯公民权利案立案为零,上年为2件2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3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4.93%,下降24.39%;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31人,占44.93%,增长40.9%;权力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为零,与上年同期相同;其他人员涉嫌犯罪7人,占18.14%,与上年持平。35岁至不满55岁的犯罪嫌疑人4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1.01%,下降10.9%;55岁以上的10人,占14.49%,下降9.09%;不满35岁的10人,占14.49%,下降42.86%。重大案件立案15件,增长87.5%;特大案件立案21件,下降34.38%。县处级要案立案3件,增长50%;地厅级要案为零,上年为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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