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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哈尔滨市两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中,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批捕的人犯2 486人。批准逮捕1 874人,不批捕33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1 789件、2 579人,决定起诉1 220件、1 731人,免予起诉268件、423人,不起诉10件、23人。在批准逮捕的案犯中,重特大案犯占30.2%,在审查起诉的案犯中,重特大案犯占19.5%。通过审查批捕、起诉,防止错捕155人、错诉38人,防止漏捕23人、漏诉51人。
在经济检案工作中,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查处了一批破坏经济建设和改革的案件。全年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338件、390人,立案侦查170件、206人,结案201件、253人(其中起诉93件、免诉95件、撤案13件),收缴赃款、赃物(折价)525.6万元。
受理法纪检察案件146件。立案侦查49件。其中,玩忽职守案7件,非法拘禁案7件,重大责任事故23件,其它违法犯罪案件12件。1987年法纪案件立案数较去年少,但查办了一批侵权、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方面的大要案。如市银行黄金被盗案、新农派出所3名民警刑讯逼供致死人命案、东亚贸易公司领导玩忽职守案件等。组织检察组派驻劳改、劳教单位和看守所,发现和纠正各种违法问题503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因素386件;查办"两劳"(劳改、劳教)人员再犯罪案件86件,92人,打击了牢头狱霸活动。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 886件次;自行查办控告申诉案件386件,结案360件;对"文革"前办理的668件,671人的免诉案件进行了复查,完成了复查历史老案的工作。(关秉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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