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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受理贪污贿赂案件523件,初查429件,比上年增长9.8%和26.5%;立案侦查237件、255人,比上年增长21%和19%。其中贪污案件115件,比上年增长51%;贿赂案件43件,比上年降低23%。立案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大案120件,比上年增长33.3%;立案查办10万元以上的案件83件,比上年增长29.7%;立案查办50万元以上的案件24件,比上年增长20%;立案查办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2件,比上年增长100%。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贪污贿赂案犯41人,比上年增长51.9%,其中厅局级案犯2人,比上年降低33%。查办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等贪污贿赂案件36人,比上年增长12.5%。查办金融保险系统案犯28人,比上年增长21.7%。向法院提起公诉160人,决定不起诉1人。挽回经济损失4 501.61万元,比上年增长48%。
(王相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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