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社会生活》
 
 
妇女儿童
 
 
【妇女概况】
 
 
    1985年召开的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到2000年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简称《内罗毕战略》),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提高妇女地位的纲领性文件。1995年上半年,市迎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筹备领导小组责成市妇联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哈尔滨市执行《内罗毕战略》情况进行了调查。    
    1.妇女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情况。哈尔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女委员有3名,占委员总数的9%;市人大代表中女代表人数为100名,占代表总数的23.1%,高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的女代表不少于20%的比例。市政协第八届委员会有女委员128人,占委员总数的23%,女常委11人(其中有2名副主席),占常委总数的13.1%。截至1995年末,全市有市级女干部3人,占同级干部数的6.8%;局级女干部65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8.4%;处级女干部1 292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7.1%;全市女干部85 303人,占干部总数的43.1%,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各区、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均已配备了女干部;56个乡镇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占乡镇总数的47.9%。女职工相对集中或与妇女工作关系密切的纺织、轻工、商业、卫生、计生委等行业或部门的领导班子中也配备了女干部。
    提高和保护妇女地位的组织机构建设也有加强。市政府设立了市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协调委员会,市政协设立了青年妇女委员会,市妇联建立了纵向和横向的组织网络。全市有区、县(市)妇女组织12个,街(乡)妇联组织239个,基层妇代会组织3 216个;机关及事业单位妇委会145个;团体会员组织851个,市直妇委会13个。
    2.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情况。1994年,全市妇女就业人数为2万人,占当年全市新增就业人数的60%。截至1994年末,全市女性从业人员已达到78.3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9.9%。妇女就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城市妇女就业主要分布在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餐饮业以及金融、保险、社会服务和教育文化广播等行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涌现出一批优秀女企业家和新型的经营管理人才。1989年以来,全市先后有7名女厂长、女经理获得全国优秀女企业家称号。在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工作的女性已占总人数的23.5%。农村妇女在农、林、牧、副、渔各业中占全部劳动力的一半左右。
    女职工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作出贡献。受到社会尊重。1986年以来,共有1 592名女职工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荣誉称号。其中,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有36人(全国劳动模范7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7人、全国先进女职工9人、全国"巾帼建功"活动先进个人3人);获省级荣誉称号的有111人(省劳模和省特等劳模74人、省女状元21人、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个人16人);获市级荣誉称号的有1 445人(市劳模、市特等劳模760人、市"巾帼建功"活动先进个人685人)。
    3.妇女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妇女卫生保健事业稳步发展。全市有妇幼保健机构13个,其中市级妇幼保健院1个,区、县(市)级妇幼保健院、站、所12个。市级妇产医院10所,区级妇产医院4所,有产科的综合医院67处,产科床位781张,计划生育床位136张。妇产科专业人员1 715人。市区内妇幼保健机构总面积4 879平方米。妇女病防治工作得到普遍重视。1985年前,全市妇女患病率为55.83%,妇女病的普查率为14.85%,治疗率为33%。1994年,妇女患病率下降为34.9%;妇女病普查率为31.7%;治疗率为92.38%。1991年,全市开始实施《母婴保健保偿管理办法》,广大孕产妇能够从怀孕开始到小儿1岁内各个阶段都得到应有的保健。各地区、部门和单位普遍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市政府发布的《哈尔滨市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等,在实行女职工带薪90天产假的基础上,有部分单位已实行带薪半年产假制度。对哺乳期的女职工,每天可增加1个小时哺乳时间,工资照发。产妇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基本上由国家和企业承担。全市女性平均寿命74岁,比全市人口平均寿命高出2岁,比全国人口平均寿命高出3岁。妇女受教育情况逐年改善。在农村妇女中开展了"工学双比"活动,把扫盲工作作为重点,截至调查时共扫除妇女文盲43 321人。全市7~11岁女童入学率已达99.7%。1994年,全市初中招生中女生34 263人,占招生总数的49%;高中招生中女生6 692人,占招生总数的48%。升入中专的女生为496人,占中专录取人数的62%。升入大专的女生为1 536人,占大专录取人数的51.3%。升入本科的女生为1 179人,占本科录取人数的18.1%。妇女在发展科技事业上也起到重要的作用。全市共有女科技人员73 896人,占科技人员总数的47%。其中,有高级职称的2 944人,中级职称的26 559人,分别占同级科技人员总数的28.3%和46.8%。女科技工作者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人数逐年增加。1993年,获奖人数为90人,占获奖总数的33%;获奖项目54项,占获奖项目总数的50.9%。女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科技项目包括了工业、农业、医药卫生及其它行业。
    4.妇女的婚姻家庭与人身权利情况。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市人口为5 358 716人,户数1 408 148户,平均每户人口数为3.71,家庭类别以两代户为最多,几代同堂的传统家庭趋少。全市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女婚姻和人身权利得到了保护。妇女和男人一样拥有对家庭财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并依法对家庭财产进行继承;在家庭基本上由夫妻共同决定生育、子女入托、上学、就业等问题。多数妇女已摆脱了对男人的依附,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住房问题,使离婚妇女合法权益有法律保障。司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残害妇女的犯罪分子,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切实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较好地解决了离婚后暴力问题、家庭暴力问题和“三陪”色情陪侍问题等。
    哈尔滨市执行《内罗毕战略》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高层次女性领导比例偏低;提高和保护妇女地位的机构尚不够健全,妇女地位的监测工作、妇女数据统计工作、妇女问题研究工作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女性职业结构不尽合理,女职工下岗问题突出,再就业较为困难,尚存在女童辍学问题,妇女文盲占文盲比例相对较高,女性总体文化素质偏低;在妇女婚姻家庭,妇女健康保障等方面,也都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刘  敏)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