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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志》
 
 
第三篇 政治
 
 
第二章 社会团体
 
 
第二节 农民团体
 
    
    一、农工联合会
    (一)组织沿革
    1946年,开始在农村建立"农工联合会",简称农会,为初级基层政权组织。村农会设农会主任及组织、武装、公安、生产、文教等委员,农会的政府委员兼任村长,所属每个自然屯的工作由农会委员分工承担。
    1946年12月,全县12个区、106个村中,建立起10个区农会,105个村农会,共有干部874人(其中区干部68人、会员31 101人)。将农会的实际权力掌握在农民手中,农会是代表农民意志的领导机关,为消灭土匪、减租减息、巩固政权、发展生产,起了很大的作用。
    1946年11月20日,延寿县召开了农工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工人、农民代表105人。大会的任务是:挖匪根、挖穷根、反翻把;发展山林武裟队、发展纺织、亚麻和其它副业生产,扩展延寿独立团,整顿民兵、自卫团和儿童团;通过农工联合会会章;讨论选举县农工联合会成员。
    松江省政府主席冯仲云由五常赶来参加了大会并做了报告。向山林武装队长徐甲太授予锦旗一面,向积极分子发放了锹、犁、镰刀做为奖品。会议最后通过了农工联合会会章,选举了孙友谦为农工联合会主任,张纯、吴斌、吴登岭等人组成了县农工联合会。
    1948年12月,农村的土改彻底完成后,全县各区农村选举了村代表,组成村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村长、副村长和委员,正式成立了政府,取代了农工联合会。
    (二)农工联合会会章
    1.农工联合会是干什么的?
    团结工人、农民,领导穷人翻身。
    2.怎样才算翻身?
    过好日子,掌印把子,有枪在手,挖尽穷根。
    3.什么人才能入会?
    农民、工人,参加斗争,自愿报名,老少不论。对于富农,有介绍人,半年候补,才成会员。
    4.什么人不能入会?
    不种庄稼不做工,伪满欺压过群众,中央胡子通通气,邪门歪道在家礼,扎上吗啡抽大烟,翻身斗争不沾边。一共六条占一条,农会会员没他份。
    5.会员干什么?
    参加斗争翻身,好处大家同分,办事说干就干,坏人不让藏身。
    6.要什么人当干部?
    斗争撕破脸,心眼向穷人,嘴紧耳朵硬,千金买不动。
    7.农会怎样组织?做什么工作?
    县区村屯都立会,会员10人一小组。主任委员大家选,认真讨论不含糊。大家再说谁不行,添好添坏不受误。下级讨论报上级,上级决定依民主。主任负责总领导,土地问题照顾好。组织委员管会务,救济卫生也要搞。武装委员练民兵,自卫队要勤检讨。公安委员懂除奸,匪根坏根都挖掉。生产委员常督促,代工换工不能少。文教委员校长兼,民办公助是最好。政府委员管行政,区村屯长都兼了。经常工作是这些,临时工作常想到。脱离生产区三五,村二屯里就不要。
    8.民兵干什么?
    民兵民兵,个个年轻,斗争积极,思想革命。跟随主力,打仗练兵,钢枪土炮,个个学精。扔手榴弹,练习要勤,又准又远,才算能行。学埋地雷,重要本领,要没准备,赶快进行。要有匪情,不等命令,自动集合,把匪剿净。要没匪情,生产要紧,学徐甲太,闯进山林。各级农会,仔细听清,特别注意,你们民兵。武装委员,队长兼定,"三大八项",纪律严明。
    9.自卫队干什么?
    自卫队,扛扎枪,齐努力,保家乡。要放哨,要站岗。查路条,盘坏蛋。遇坏人,不上当。闹不清,死不放。抓胡子,捉匪探。锲坏根,认真干。帮驻军,把匪探。带个路,好打仗。送弹药,运给养。抬担架,都承担。送个信,不偷懒。有公差,努力办。好队员,不怕难。办公事,没价讲。有成绩,要受奖。到那时,心中欢。  
    10.儿童团干什么? 
    儿童团,小好汉,年纪小,有胆量。挂木刀,背木枪,锲坏根,最能千。来胡匪,仔细探,遇坏人,不上当。听坏话,装洋蒜,听清了,快报账。屯农会,有武装,给你们,作主张。遇事情,不心慌,要勇敢,不怕难。做不来,努力干,做好事,都称赞。没事了,帮家长,又干活,又生产。勤学习,脑筋宽,勤工作,心里欢。又会写,又会唱,新中国,有希望。
    11.民兵、自卫队、儿童团怎样组织?
    民兵:
    区设中队,村设小队,屯设小组,有事单独活动,无事合在自卫队。武装委员兼队长,不设队副,年龄满十八岁到二十五岁。
    自卫队:
    区设大队,村设中队,屯设小队。武装委员兼队长,另设副队长。年龄二十六岁到五十岁。    
    儿童团:
    一屯一个,由屯农会主任领导。团长参加屯农会为委员。年龄八岁到十七岁。
    12.农工联合会的纪律:
    ①出卖群众利益的开除出会;
    ②仗势敲诈欺人的开除出会;
    ③偷盗、偷抢、嫖赌的开除出会;
    ④贪污公物公款的开除出会; 
    ⑤不执行决议,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二次小组会批评,三次大会批评,再不改正开除出会。
    (三)农会主要活动    
    全县各级农会建立起来后,少数村屯的大地主势力并没有垮台,他们组织假农会,甚至包办、操纵农会的一切权力。寿山区福兴的张继武、平安区玉峰村的崔玉峰、柳河区永胜村的王春德等地主,利用鲜汉民族的历史成见,斗争好干部,破坏农会组织。加信区太和村的张天泰,拉拢坏人,斗争了好干部徐乃奎。安山梁家屯地主把干部吴寿南杀害了。为了树立贫下中农的绝对优势,发挥农会的应有作用,1946年11月27日,县委决定整顿农会组织,清洗坏人,纯洁队伍。确定:村屯政权由农会代替,农会干部要强调个人历史和成份。1946年12月和1947年3月,开办了公教干部研究班,对一些有问题的农会干部进行系统的思想改造。参加研究班的140人,有70人坦白悔过,交待了自己的历史问题。此外,各农会还通过干部坦白交待,群众揭发检举,清洗了混进农会的两面光、狗腿子、伪官吏、地主、土匪、资匪和贪污分子等坏人。全县共清洗各种坏人273人。结合整顿农会组织,把那些成份好、作风正派和在斗争中积极的人物选进农会组织中来,贫苦农民的优势真正树立起来。
    1946年12月13日,针对各种反动封建势力复辟、暗中活动、破坏土地改革运动的问题,延寿县委提出了进行“砍大树、挖底产、挖坏根、打倒封建堡垒”的群众运动。玉河,青川两区群众一个月来,抓到了5个国民党匪首,即伪满大特务,后为国民党特派专员辛永亮、土匪队政治教官李友、顽匪杨长春、惯匪骨干邓文江和杨九洲。外号南霸天的寿山区大地主张继武,拉拢群众,成立假农会,假自卫队,经过群众斗争,攻破了这个顽固的封建堡垒,向群众"吐藏"、"还债"东北流通券500万元。
    1946年11月,县委提出搞挖坏根运动之后,为了配合这一运动的开展,将正在训练的31名公安干部学员提前毕业,组成了4个工作组,派往寿山、玉河、长发、城关4个区,参加工作队,协叻农会开展运动。对被挖出来的反动地主、恶霸、土匪、建军头子等坏人,组织群众诉苦,激起民愤,开展斗争。城关区农会把国民党建军分子才郁亭交给群众公开审理,叫做“过大堂”。县委肯定了这种群众斗争形式,在全县推广。对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恶霸,土匪头子、建军分子等,都采用“过大堂”的形式,由群众公开审理处决。寿山区农会,枪毙了“南霸天”张继武;玉河区农会火烧了恶霸兼匪首杨占春;城关区的农会召开了2 000多人的公审大会,群众自己将匪首李有、朱清平、李井义等人判处死刑,于城北枪决。到1947年3月,全县农民群众对坏人进行了758次斗争,参加斗争的人数达4万多人,有1 349个地主,坏人被斗。挖出大小匪首54人,各种枪支541支,子弹2.6万发,手榴弹190多枚。
    继上次运动后,1947年7月,又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砍大树"、"挖底产"向封建势力进攻的群众运动。7月初,县委训练了300多名干部和积极分子,并抽调了一批中学生,连同武装部队的指战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延寿县历史上出名的"七七"砍挖运动。运动如暴风骤雨,很快地席卷全县。全县有400多个村庄,6万多农民联合起来,向农村的封建势力发起了一次进攻。这次运动,除对地主封建势力的政治斗争外,又挖出国民党特务、建军分子和土匪等33人。其中有罪大恶极的国民党建军师长王兴武、团长芦照贵,另外有营长5名,参谍2名,连长2名,国民党党部科长2名。全县斗争地主1 250户,富农330户。杀了群众痛恨的地主及各类坏人90名。在经济上收获也很大。挖出黄金24斤、白银355斤;收缴各种衣服36 766件,被褥4 735件,布匹121 354尺,粮食2 802石,耕畜3 725头,猜3 013口,土地2 947垧,房屋8 435间,长短枪77支,子弹4 940发,以及其他物资。
    1947年12月,全县又一次开展了打开村屯界线的规模更大的群众性的大扫荡运动,彻底地摧毁了封建堡垒,这是广大农民对封建势力的最后一战。全县有75 000多名群众参加了对封建势力的大扫荡运动。经过这次运动,地主的财产彻底挖光了,政治上彻底垮台了,社会地位彻底孤立了,贫雇农完全获得了管理农村的权利。这次大扫荡运动,斗争地富2 472户,杀死23人。征收地主、富农土地12 739垧,房屋8 000多间,牲畜2 000多头,金子10斤,白银90斤,衣服35 000件,被褥10 000床,布匹9 000尺,粮食4 000石以及其他一些浮产。
    1947年9月,党中央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土地法大纲,并于10月10日向全国公布。规定"废除封建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延寿县1947年11月中旬,着手进行平分土地的准备工作。11月下旬,县委召开了有600多人参加的大会,训练土改运动大军。经过试点后,12月下旬全县展开。在平分土地之前,先进行了划分成份的工作,制定了定成份歌:
    扛活耪青做月工,啥也没有是雇农。
    房地有点不够用,还得卖工是贫农。
    租地很少自己种,吃穿不够贫佃农。
    有房有地不雇工,年吃年用是中农。
    租地耕种不雇工,车马俱有佃中农。
    有房有地雇短工,生活宽裕富中农。
    干活不多雇长工,有地有马是富农。
    干活不多雇长工,租地有马佃富农。
    富农富佃剥削人,多余东西可斗争。
    轻闲享福吃地租,专靠剥削是地主。
    租地雇工不劳动,这样就是二地东。
    地主坏蛋寄生虫,一律打倒不留情。
    划分阶级成份后,全县有7万多人分到土地,占全县人口的70%,分到土地498 000垧,占全县已有耕地的55%。从此,延寿人民才真正达到了耕者有其田。
    二、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委员会
    1967年8月14日,成立了延寿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9月4日,成立了延寿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在公社和大队均设贫代会,生产队设贫代小组。1978年该机构撤销。
    1967年8月30日至9月5日,召开了延寿县第一届贫农下中农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1 108人,列席代表147人。
    1971年1月5日至7日,召开了延寿县第二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218人。选举产生了延寿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
    1972年9月,召开了延寿县第三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
    1976年8月7日至9日,召开了延寿县第四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大会代表201人。这次会同延寿县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延寿县第十四届青年团代表大会一起召开,简称为"三代会",选举产生了延寿县第四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
    1978年该机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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