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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的公民选举始于解放初期的民主政府参议会和工农联合会,选举村区级政权干部。建国后,又经历了选举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和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几个阶段,使选举制度日趋完善。由于选举方式基本相同,本节只选录1953年、1956年、1980年,1983年的选举情况,其他几届选举情况不再赘述。
一、1958年的选举
1953年,根据中央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指示,全县开始进行普选工作。7月,成立了选举委员会,250名县、区、村干部,组成若干个工作组,深入街村进行宣传发动。7月25日,结束了八、九、十区的普选试点工作。8月15日普选工作在全县各选区全面展开。
整个普选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普选的意义、目的、政策和做法。全县共组织了10多台幻灯,演了30多场电影,约有2万人受到了教育。业余剧团结合普选的内容,演出39场,使26个村、60多个自然屯、6万余群众受到了教育。普选开始时抽调了少数民族干部,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普选工作,并在干部群众中进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各民族兄弟般的团结和基层政权的巩固。第二阶段:酝酿代表候选人,召开选民大会。在酝酿代表候选人的同时,进行了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斗争。清除和处理一批违法乱纪和群众不信任的干部(占全部干部的5%)。第三阶段: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整顿区、村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巩固普选成果。
通过登记,全县确定选民59 015人,参加选举的50 163人,占选民的85%。按照政策,恢复了一批地,富成份的选举权,据7个区(缺3个区及代管的两个区)79个村的统计,地主分子504人,恢复选举权的362人,地主家庭出身的680人,具备公民权的433人,富农家庭出身的756人,具备公民权的732人。全县共选出代表1 854人,其中妇女340人,党员492人,少数民族代表200人。选出委员1 251人,其中妇女121人,党员322人,少数民族代表129人。选出村(区)长224人,妇女代表8人,党员81人,少数民族代表19人。
通过选民登记和人口调查,进一步核实了全县的户数和人口,使基层政权得到进一步巩固。普选不仅发扬了人民民主、加强并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而且也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了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
二、1956年的选举
按照《国务院关于一九五六年选举工作指示》和省召开的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延寿县于8月4日开始了第二次普选工作。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建立了办公室。6至8月集训了255名选举工作干部。8月17日在全县25个乡、1个镇、1个选举单位开展了基层选举工作。历时21天结束。选举产生了全县各乡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委员会代表和人民陪审员。
此次有选举权的67 521人,地主、富农成份的为1 610户,地主、富农分子1 565人,给予选举权的380人。共参加选举人数达93%。对地主、富农分子的选举权利进行重点审查,由乡选举委员会指派专人召开地主、富农分子座谈会,由地主、富农分子自己申请,民主评定,乡人民委员会批准。确认能否行使选举权。在严格进行选民资格审查的前提下,为使选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选举前充分进行了选举的宣传工作。从便民参选的角度出发,把生产队适当划分两个选区,以解决选民分散、人口过多的问题。还对因事不能到会的选民,实行流动投票和代票方式参加选举。
全县共选出代表931名,中共党员368名,共青团员146名,民主人士27名,少数民族84名。
三、1980年的选举
1980年6月初至9月10日,全县进行了选举工作。
建立了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县社成立选举委员会,基层选举单位建立选举领导小组。县选举委员会制定了选举工作方案,训练了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对“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县、社两级共抽调821名干部,组建了选举工作队,下到基层抓选举工作。层层训练选举骨干。县委、县革委以及各公社和县直各大系统,分别召开了选举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力量,全县共培训骨干3 615名。学习了《组织法》和《选举法》。
合理划分县、社代表选区。县代表选区的划分,在农村,2-3个大队为一个选区,以生产队和自然屯划分选民小组。在城镇,按单位划分选区或联合划分选区。全县共划分县代表选区12个,划分公社代表选区875个。基本上做到了划分合理,适应选举。
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县、社两级共训练7 730名宣传骨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造声势,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两法",全县受教育人数达到应受教育人数的94%。
依法进行选民登记。在宣传教育和摸底的基础上,从7月19日至24日,以公社、镇代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工作。用以会代训的办法,共训练3 000多名登记骨干。全县以生产队、企事业、机关为单位设立了1 024个选民登记站。在7月25日选举日的前30天,公布了选民名单。全县有选举权的人数为126 160人,经审查被剥夺选举权的10人,停止使用选举权的88人,痴、傻、呆、聋哑和精神病患者627人,实际参加选举的125 435人。
发扬民主,以法选举。全县经过选民提名,推荐了县代表候选人1 744名,公社(镇)代表候选人5 406名。经过自上而下反复协商,充分酝酿,最后确定县代表候选人502名,各公社(镇)正式代表候选人2 857名。8月25日,在各选区进行了县、社两级代表的投票选举。全县95.6%的选民参加选举,以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由选民直接选举出公社(镇)人民代表1 600名,县人民代表275名。
召开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从8月6日开始,各公社(镇)相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公社(镇)代表听取和审议了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确立了本公社(镇)今后的工作任务,处理了人民代表的提案。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出了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了各公社管理委员会和延寿镇人民政府。
1980年9月10日,各选区的县人民代表参加了延寿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四、1983年的选举
1983年12月下旬,成立了延寿县选举委员会,制定了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全县抽调504名干部,组成选举工作队,于2月8日到基层开展工作。划分县选区109个,乡镇选区367个。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县级骨干117人,乡镇级骨干1 313名。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受教育面达95%。训练了1935名登记员,成立了264个选民登记资格审查小组,于2月11日到14日进行了选民登记。全县共登记选民128 903人,无法行使权利的557人,暂停行使选举权利的102人,被剥夺选举权的16人,实际参加选举128 228人。经过提名推荐和民主协商,确定了代表候选人。3月15日,全县进行投票选举县乡人民代表。共有125 700人参加选举,参选率达97.2%,选出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7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 063名。新选出的代表,体现了新时期的要求,在出席县的代表中,工农代表占43.8%,干部代表占30%,知识分子代表占21.5%,解放军代表占0.8%,其他代表占4%;非党群众代表占54%,党员代表占46%,充分体现了广泛性。代表都是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人物,具有先进性。代表中大中专文化程度的占26%,知识分子代表比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明显增加,代表的议政能力有所提高,能更好地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大事的能力。
在选举过程中,全县成立了174个村民委员会,513个村民小组。3月24日到27日,各乡镇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乡镇长和副乡镇长,成立了13个乡人民政府、2个镇人民政府。
1984年4月10日,各选区的县人民代表参加了延寿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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