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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志》
 
 
第四篇 文化
 
 
第一章 教育
 
 
第二节 私塾教育
 
 
    延寿县未设官办学堂以前,均为私塾,富裕人家自请塾师,贫困无力者联合数家或数屯共聘1名塾师在家里教学,多是炕桌,墙上供奉孔子牌位。教学制度为体罚式、注入式。清同治年间(1875年)左右,双城旗籍士子傅永年在蚂蜒河流域开办私塾,为县内私塾之始。光绪十年(1884年),全县私塾20处,塾师20人,学生249人。民国6年(1917年),私塾发展到45处,塾师45人,学生723人。民国20年(1931年)全县私塾23处,学生852人。伪满时期,官办学校增加,私塾逐渐减少。伪康德5年(1938年)3月,全县有私塾19处,学生323人。这年,较好的私塾改为国民义塾,对学生少、基础差的私塾完全取缔。伪康德8年(1941年),县内私塾全被新建学校代替。
    私塾一般多为复式班,两组至四组不等,一年级单式班很少。民国6年(1917年),全县45处私塾中,只有4处是一年级单式班。私塾所用教材主要为经、史、理学诸书及时文等,开设的课程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庄农杂字》、《千家诗》、《孝经》、《孟子》、《论语》等。民国2年(1913年),改设国文、修身、算术、珠算、历史、地理、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等课。各私塾一般按塾师个人教学专长,开设4至6科。民国4年(1915年)7月,由劝学所规定各私塾课程表,按原有学生程度规定年级教科书。民国16年(1927年),改良课程,禁授四书五经。伪康德5年(1938年),私塾改为义塾后,教材与公立学校基本相同。同宾县私塾表(附表)
    私塾教法守旧,既无教学计划,又无教学进度,也不讲究教学方法。清末年间,开始改良私塾。宣统元年(1909年)四月,县劝学所派劝学员分途考察全县私塾情况,勒令改良,对不堪任教的5名塾师限令解雇。民国2年(1913年),对塾师进行考试,录取者准予设塾,清宣统元年至民国19年,全县考察私塾10次,解散私塾20处,塾师考试11次,考试录取塾师98人。经过考察和考试,私塾教学质量有所提高。民国6年(1917年),福山屯塾师崔书轩,毕业于台安县师范讲习所,他首先改良私塾,课程设置与小学相同,设备比较齐全,教授得法,学生成绩优良,被授予模范塾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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