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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志》
 
 
第四篇 文化
 
 
第六章 体育
 
 
第一节 体育设施
 
   
    一、体育场
    建国前,在县城小北山下(现煤建公司院),设一处跑道为250米的田径运动场。1951年废弃。是年,在南城墙附近修建南体育场(现农贸市场院),南北长250米,东西宽80米,面积2万平方米,1967年改建为大车店。1976年,在县城北修建北山体育场,1979年10月竣工。1984年4月,省体委拨款25 000元,县自筹10 000元,修建了万人座席的水泥看台。体育场东西长300米,南北宽165米,总面积近5万平方米,动用士方6万多立方米,耗用资金近14万元。主席台设在北部,为二层楼结构,中间为看台,左右下为办公室。场内有400米跑道6条,足球场1个,篮球场两个,排球场1个,投掷、跳跃等田径场地皆备。基层不单独设体育场,乡、村开展体育活动利用学校的操场。
    二、滑雪场
    1979年,在县城南部20公里处的长寿山修建了长山高山滑雪场和新城越野滑雪场。长山高山滑雪场,海拔481米,坡长1 070米,平均坡度17度,最大坡度为25度,上宽40米,下宽60米,总面积53 500平方米,耗资13 000元。新城越野滑雪场为3公里、5公里、10公里三层套环式。两个雪场环抱风光秀丽的新城水库。1979年到1982年,在这里举行了2次全国滑雪比赛和两次全省滑雪比赛、4次全县滑雪比赛,为阿城、方正等县培训滑雪教练10次。接待日本滑雪汽车试车3次。接待美国、日本外宾以及港澳同胞滑雪旅游28次,共计544人。
    三、球场
    1968年,在县工会院内修建第一个灯光篮球场,地区多次在此举行篮球赛。1975年,中和公社胜利大队修建了篮球场,为延寿县第一个农村灯光球场。到1980年,中和、加信、玉河、华炉以及林业局先后修建了灯光篮球场。其中林业局的灯光篮球场经过二次修复,增加了看台,光度为2万度,达到了标准样式。
    各中小学大部分设有"三场一台",即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台。学校操场为综合性的活动场所,即是球场,又是操场,还可以做滑冰场。
    "文化大革命"前,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设有篮球场和乒乓球台,"文化大革命"时基本停止了体育活动,球场锐减。"文化大革命"后有所恢复,但仍未达到"文化大革命"前的程度。
    各乡镇均设有篮球场,有的设乒乓球台,一些村设篮球场。1976年,中和公社10个大队自制篮球架42副,各种体育器材300多种,为发展体育运动提供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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