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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左倾思想逐步肃清。全县农村干部、社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实际出发,开始建立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79年春季,延安公社东光大队、柳河公社横山六队首先搞了土地包干到户。这年,东光大队粮食总产比上年增加7万斤,向国家卖粮增加8.5万斤,收入增加5万元,公共积累增加1.5万元。横山六队的粮食总产、人均收入、出售商品粮均超历史。1980年,全县有132个生产队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加信公社利民大队、寿山公社向阳大队、六团公社东安大队,平均总产比上年增长31.1%,卖粮增加110.9%,人均收入增加100元。其它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90呖以上取得了显著成效。1981年,在柳河公社团山二队、五队、兴旺四队和顺兴四队,进一步实行安徽省凤阳县双包到户责任制,均收到好的效果。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增加到355个。1984年,全县15个乡镇176个村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原来高度集中统一管理方式,改变为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扩大了农民的自主权,发挥了小规模的长处,克服了过去管理过于集中,劳力"大帮轰",出工不出力和平均主义的弊病,坚持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984年,全县粮豆薯总产3.24亿斤;向国家交售商品粮1.24亿斤,农业总产值8 494.8万元,多种经营产值1 699.1万元,人均收入427元,实现了"五超历史”。1985年,在深入改革中,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合同订购取代农产品统购制度,因地制宜地调整产业结构和种植业内部结构,逐步使农业生产转向商品经济轨道。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农业总产值达8 875万元,比上年增长7.9%。其中林牧副渔业产值2 121万元,比上年增长48.6%,所占比重由上年的17.4%上升到23.9%。
二、专业户、重点户、联合体
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农村由小农经济迅速向商品生产转化,新的生产组织应运而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专业户、经济联合体及专业村。1984年,全县有各种专业屯51个,专业户1 226户。其中种植业1 021户,林业6户,畜牧业57户,渔业3户,工业49户,运输业15户,建筑业5户,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70户。从事专业的劳动力2 292人,专业收入695万元。平安乡星光村农民李太和、申永三、申永顺到辽宁省石山种植场太平分场搞土地承包,当年向国家交售水稻、大豆24万斤。中和村粮食专业户赵喜林,经营150亩水田,总产18万多斤,卖给国家商品粮10万斤。是年,全县有19个经济联合体,从业者90人,总收入57.5万元。1985年,专业户发展到2 325户,从事专业的劳动力4 517人,专业收入1 425.5万元。农村经济联合体发展到30个,从业者244人,总收入2.2万元。全县交售万斤粮的由去年2 133户增至2 917户,占农户总数的8.2%。延寿县农业互助合作发展情况表(附表)、延寿县建国后几项农业经济指标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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