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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志》
 
 
 
 
 
 
凡例
 
   
    一、本志为社会主义新志书,采用新观点、新方法、新资料和新的体例编纂而成,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统一,以便发挥其存史、教化、资治的作用。
    二、取事主要从1903年建立县治起,下限到1985年末。
    三、体例是:以事分类,以类为志,横排竖写,以横统纵,纵横交错。
    四、结构取篇、章、节、目,全志分概述和大事记及地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共6篇,48章226节。
    五、采用记述式的语体文,体裁取序、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以志为主,图、表随志,分附章节之内。
    六、志书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异略同。贯通古今,以今为主,尤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重点,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点。
    七、篇章此重不求平衡,经济篇占较大篇幅,比重居各篇之首,以反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八、"概述"列诸篇之前,扼要介绍本县的历史和现状、经济优势及发展战略,方便读者了解其全貌。
    九、大事记以时系事,取编年记事体,记述本县发生的自然,社会、人文等诸件大事、要事、新事。
    十、为避免重复,历次政治运动及中国共产党延寿县地方组织的重要活动,散辑于大事记及有关章节中,不另立章节。
    十一、按史家通例,不为生人立传,入传者多为本地比较著名的革命烈士,对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献以及有社会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同时,选择少数反动人物,作为反面教员。
    十二、全志材料大部分录自县内外档案,以及部分地方史资料,为节省篇幅,均未注明出处。
    十三、本志所出现的解放前、解放后系以1 946年1月24日为界限;建国前、建国后系以1949年10月1日为界限。
    十四、人物篇中当代在外地任职人员表中,是指1 985年前,在外地任地师级职务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延寿籍人。    
    十五、行政区划中的村、屯数包括农、牧场的村、屯级建制。
    十六、照片截止199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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