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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志》
 
 
第二篇 经济
 
 
第三章 土地
 
 
第二节 土地利用
 
    
    1983年,全县总土地面积4 730 919亩,占全省面积的0.68%。其中耕地1 256 200.3亩,占总土地面积的26.5%;林地2 732 078亩,占57.7%,荒地340 720.4亩,占7.2%,荒山202 004.5亩,占4.3%;园地7 162.5亩,占O.2%,水域面积50 925.9亩,占1.0%;建设用地111 578.2亩,占2.4%;其它用地30 249.2亩,占0.7%。就全县范围讲,山、水、田各占62.6%、1%、26.5%,大体是"七山半水二分半田"。在全县总土地面积中,县属土地3 73.6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79.3%,其中耕地119.2万亩,占县属面积的31.9%;林地185万亩,占县属面积的49.5%,荒地31.3万亩,占县属面积的8.4%;荒山2万亩,占县属面积的0.54%,园地0.6万亩,占县属面积的0.16%,水面5万亩,占县属面积的1.3%,其它用地30.3万亩,占县属面积的8.2%。在乡镇的117万亩耕地中,旱田97.6万亩,占83.4%,水田19万亩,占16.2%,菜田0.38万亩,占O.4%。
    全县荒地分为五类。一类荒地占荒地总面积的1%左右,分布在华炉、安山、青川等乡的山谷平地上。黑土层30公分左右,自然肥力较高,质地疏松,耕性较好,最适于垦为农田。二类荒地占荒地总面积的8.3%,主要分布在六团、中和、加信、华炉、安山、青川等乡镇。土壤以岗地白浆土和草甸土为主,自然肥力较高,耕性较差,稍加措施即可开垦。三类荒地占荒地总面积的44.5%,主要分布在全县各乡镇山问沟谷地带和河流沿岸。土壤为潜育白浆土、草甸沼泽土等,质地粘重,有效养分低,开垦困难,宜作牧地。四类荒地占荒地总面积39.8%,主要分布在沿河两侧及山间沟谷。土壤为草甸沼泽土、泥炭腐殖质沼泽土,自然肥力较高,有效肥力低,积水较深,排水困难,难以开垦利用。五类荒地占荒地总面积4.5%,质量差,适应性差,坡度陡,浸蚀重,改良困难,无法开垦,适合宜林。此外还有1.9%的荒地格,可以开垦。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一是土地资源底数不清,质量不详,利用上存在盲目性。土壤调查前,对土壤性状和肥力情况也不够了解,如何开展因土种植、因土施肥缺乏依据,在科学种田上受到很大的限制。二是土地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影响农林牧同步发展。过去在土地利用上,门户之见严重,农业只强调垦荒,林业光想造林,缺乏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观点,造成结构不合理,用地比例失调。从全县看,林地面积不少,但分布不均,平原地区面积太少,只占13.4%,农田缺乏庇护。由于无限制的开荒,草场越来越少,影响了畜牧业的发展。以黄牛和羊为例,1952年全县黄牛曾达18 309头,到1982年减少到17 047头,下降7%;1982年养羊2 630只,只相当于历史最高水平18 069只的14.6%。再从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看,也存在着严重的下降趋势。50年代平均占18.2%,60年代占23.8%,70年代占13.5%,80年代头三年平均只占9%。畜牧业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牧业用地面积太少则是一条重要原因。三是开荒失去控制,破坏了林草植被。建国以后,随着生产的发展,我县逐年开荒扩种,实行多种多收,方针是对头的。但是,后来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片面强调粮食生产,开荒不考虑土地利用的适宜方向,不顾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结果适得其反。蚂蜒河沿岸过去的茂密森林,不到20年就一扫而光;山区也是林缘逐年退缩,残破林相不断扩大,毁林毁草开荒十分严重。延寿县几个年代播种、休闲面积与人口占有面积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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