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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志》
 
 
第二篇 经济
 
 
第七章 畜牧
 
 
第二节 畜禽饲养
 
   
    一、饲料
    饲草  清宣统元年(1909年),境内共有牧场540万亩。因珠、苇分治及逐年开荒,牧场面积缩小,到1985年,天然草场仅剩62万亩,占县属土地总面积的16.7%这些天然草场共分为4种类型。一是灌木丛甸子草场。主要分布在南北山区,面积为64 132亩,占天然草场总面积的10.4%。草场的地块面积较大,土壤自然肥力高,草质好,但地处偏远,气候条件较差。二是林甸子草场。分布在南北山区,主要是指森林演替过程中形成的散生林,郁闭度在10-30%,面积43 384亩,占天然草场总面积的7%。三是荒山甸子草场。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和山前漫岗区,面积为201 023亩,占天然草场总面积的32.2%。四是河谷甸子草场。分布在蚂蜒河、亮珠河两岸的冲积平原以及山间沟谷,面积313 627亩,占天然草场总面积的50.4%。草场植被属张广才岭支脉植物系,以大叶樟、小叶樟、坡碱草、荻草,野谷草、草藤、山梨豆等草类为主。每斤中等野干草中,含消化能0.88兆卡、含可消化蛋白质2.5克,是饲养价值较高的牛羊放牧地。现有草场按60%的利用率计算,有效利用面积为373 480亩,约产干饲草1.12亿斤,可养标准牛28 011头。
    饲料  主要有4种:一是秸棵类。主要有豆秸、玉米秸、谷草、稻草等。正常年景年均总产约2.2亿斤。其粗纤维含量高,特别宜于做牛、羊等反刍家畜的饲草。全部利用,可饲养标准牛5.5万头。二是秕稃类。主要有豆毛、谷秕以及各种糠麸,年均总产量约3 300万斤。营养价值较高,营养成分较全,是饲养猪禽的唯一基础饲料。按每头猪500斤的需量计算,可养6.6万头。三是酒糟、油渣、粉渣、豆腐渣等饲料,营养价值较高,是畜禽喜食的好饲料。此外,还喂一些青绿饲料,多为采集的野生植物。也有人工种植绿萍的,1985年全县有3 838户种植绿萍1 732亩,总产620万斤,喂养肥猪6 200头。四是精饲料。主要是玉米、大豆、高粱等。平均每年用做饲料的粮食为2 898万斤,其中喂猪的1 065万斤。平均每头牛单位(大牲畜均以牛为计算标准,即5口猪折1牛;10只羊折1牛;100只鸡折1牛。)占有粮食364斤。
    喂养方式  大牲畜粗饲料以谷草、稻草为主,同时,补以苞米、高粱、豆饼之类精料。夏秋季节则割取青草为食,或者对闲散牲畜进行放牧,以补饲草不足。羊以放牧为主,并以豆秸、玉米秸等为主要越冬饲料。猪的饲料较杂,农村以野菜、秕稃、糠麸、豆腐渣为主,仔猪和育肥猪则以喂粮豆为主。县城内养猪,饲料以酒糟为主,补以玉米面、糠麸、豆饼、豆腐渣、酱渣和油渣之类的精料。农家饲养的家禽大多在房前屋后散放,任其寻食草籽、昆虫、水草、鱼虾、砂粒、泥土等,每天也喂食一部分粮谷。冬季则以糠麸、草籽和粮谷为主。80年代引进来克亨、罗斯鸡等优良品种,对饲料要求较高,除按比例喂食玉米面、豆饼、麦麸等外,还喂食大量青菜和一定数量的鱼骨粉等。
    饲料政策  大牲畜的饲料粮,人民公社化时期,年末由生产队按头数定量提留,一般是每头800斤。集体饲养的公、母猪、仔猪饲料粮和社员饲养的育肥猪投肥粮,由生产队按标准提留,统一掌握,专粮专用。凡国家收购的生猪,不分城乡,一律实行按等奖售饲料粮。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牲畜的饲料粮由养畜户从承包田中解决。每养1头产仔母猪或1头种公猪,由所在屯划给半亩饲料地,每交1头商品猪,划给3分饲料地。到1984年,全县一共落实饲料地19 083亩。    
    饲料加工  从70年代起,就有办饲料加工厂的,到1985年,全县饲料加工厂增到309处,其中县办1处,乡镇办6处,群众自办302处。年均加工饲料771万斤,其中:配合饲料707万斤,粗饲料286万斤。
    二、厩舍
    马厩  人民公社化时马、骡、驴等大牲畜的厩舍,多为土草结构,高矮一般与民房差不多少,长短、宽窄根据牲畜多少决定。也有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社队翻盖成砖瓦马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牲畜由集体饲养改为户养,厩舍面积根据饲养量定,一般为10至20平方米,均为土草结构。
    牛棚  人民公社化时,生产队枷简易棚栏用以圈牛,多为露天饲养。有的只在地上钉几个木桩用以拴牛。冬季盖个简易草棚,四面围上秸杆,用以遮避风雪。经营管理较好的生产队,冬夏都有牛棚。牛槽较马槽为宽,拴牛的位置较低,便于食后伏卧反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养牛户均有牛棚,条件好于集体饲养时期。
    猪、羊圈舍  有棚盖、圈板,四周用杖条夹、木头磕或用板皮之类夹成围栏。羊舍有二层铺,夏季自行分层卧息防热,围栏一般高达八九尺,防止野狼跳入。猪舍里有草窝,在圈门里面固定食槽进行喂养。70年代,开始常年圈养,改变了放青草的习惯。一些生产队的集体猪舍由砖石构成,上边是瓦盖或油毡纸盖,夏季通风遮阴,冬有暖舍,向阳保温,母猪的产房安有电灯。猪圈围栏的大小不等,安山公社四合二队的大猪圈,占地20亩,大圈套小圈,小圈分里外,高处为运动场,低处是洗澡塘。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均改为户养,因数量不多,圈舍简陋。
    禽舍  多用泥坯堆砌而成,高矮大小由饲养量决定。有的是三禽同居,鸡在上层,横杆栖息,鹅鸭在下,有的单独建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出现了养鸡专业户、重点户,鸡舍大小样式与民房相近,多是砖瓦结构,架笼成排,上下分层,排距之间是走廊,夏季通风,冬烧火墙,架笼外面悬设食槽、水槽。粪便当日清除,舍内常撒石灰,杀菌防疫,清新空气。
    三、饲养管理
    解放前,畜禽多属农民个体少量喂养。大牲畜多为地主,富农所有,自用兼出租。一些烧锅、商号也饲养大牲畜,用以压料和运输。一般农家也有喂养大牲畜的,主要用于农田耕作和冬季拉烧柴。贫苦农民饲养大牲畜极少,无力购买大牲畜的就几家伙用,或“租用代养犊”。1952年成立初级社后,大牲畜陆续作价入社,实行公养。生猪则仍为户养。1956年玉河乡延兴高级社首先办起集体猪场,女饲养员李淑珍兼防疫员,因养猪成绩突出,曾出席全国模范青年团员代表大会。1958年"大跃进"时,队队办猪场,同时推广阿城县祝有英"一猪产百仔"经验。但终因饲料不足,猪舍条件太差,冬季猪群大批死亡,集体猪场相继下马。1960年2月中央提出"以养猪为中心,全面发展畜牧业"的号召,全县再次大建集体猪场,由于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减产,饲料不足,未能发展起来。此后,贯彻"公养和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方针,畜牧业又有了恢复和发展。1965年实行四级办场,大力发展集体养猪。1973年全县618个生产队配备了畜牧队长,固定了2 949个专职饲养员。相继出现了六团公社永兴三队人均卖猪2.7头,加信公社太和一队、柳河公社团山四队、兴胜二队人均卖猪一头的先进典型。1978年,全县集体养猪24 231头;年末存栏83 288头,均创养猪史上的最高纪录。1979年,集体养猪开始下降。1980年5月25日,《黑龙江日报》头版以《经营管理不善,违背经济规律,延寿集体养猪大幅度下降》为题予以报导。县乡领导开始注重抓经营管理,改变不合理的经营方法。先将卯子工变为包干计酬,又进一步取缔集体猪场,全由农户饲养。县人民政府与乡人民政府之间,乡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村民委员会与农户之间,县畜牧局与乡畜牧站之间,乡畜牧站与兽医之间,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又行文规定,严禁劁杀公、母猪,产仔见母就留,每从外地购进一头奖给20元。先后扶植起239家养猪专业户,重点户和一个养猪专业屯。对多养猪多卖猪的给予奖励。1985年,全县生猪存栏回升到41 852头。延寿县各时期畜牧变化情况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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