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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志》
 
 
第二篇 经济
 
 
第八章 副业
 
 
第四节 养殖
 
    
    一、养鹿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境内就有人养鹿,只做为观赏,每年收鹿茸四五副。此后数十年无人豢养。1958年,庆阳农场副业队引进300头吉林梅花鹿,继而中和公社也建场饲养。70年代养鹿盛行。1980年,全县有国营养鹿场和社队养鹿场48处,养鹿1 182头,其中马鹿92头,梅花鹿1 090头,收茸130斤。1982年收鹿茸112斤,鹿骨184斤,鹿胎400斤,鹿角1 014斤,鹿筋22.4斤,鹿尾1.1斤。后因经营管理不善,鹿死亡率较高,加之鹿产品销路不好,鹿场普遍亏损。1981年全县养鹿下降到963头,1982年下降到478头。玉河公社有几处鹿场,曾将活鹿每只30元出售,竟无人问津。经营效益较好的是安山公社四合大队养鹿场。方圆150亩,场内有山林水草,鹿活动范围广。饲养员田福和专研科学养鹿技术,对鹿场经营管理的好。1975年建场时只有20只梅花鹿,1979年又买进7只小马鹿,到1982年发展到100只。7年间向国家交售鹿茸1 800两,鹿胎45斤,加上出售种鹿,共计收入7.5万元。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田福和承包了本村和太平川两处鹿场。1984年,仅鹿茸一项就收入9 000元。1985年,全县有鹿222只,田福和自己就养了97只,收入1万元,是全县唯一的养鹿专业户。
    二、养蜂
    延寿县早在建治之前就有人养蜂,但为数不多。解放后,养蜂业大力发展。1948年全县养蜂488箱,产蜜19 520斤,收入102万元。50年代,集体个人兼养,年均养蜂4 250箱,产蜜10万斤。收入10.17万元。60年代,年均养蜂9 820箱,产蜜31.24万斤,收入31.24万元。1967年至1973年,年均养蜂18 011箱,产蜜66.73万斤,收入66万元,为养蜂兴盛时期。1971年全县养蜂多达23 158箱,但因欠收,只产蜜56.34万斤。1972年为特大丰收年,全县养蜂19 061箱,产蜜173.64万斤,收入近200万元。70年代年均养蜂11 389箱,产蜜56万斤,年均收入50万元。随着森林砍伐,蜜源减少,加之安徽、浙江等地流动蜂群进入,当地蜂群多被挤走挤散。到1981年,全县养蜂只剩1 554箱,产蜜5万斤左右,这年收购蜂蜜40.33万斤,多是外地养蜂者出售的。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蜂群逐年恢复。1985年,回升到4 126箱,产蜜21.7万斤,收入19.53万元。太安乡延吉村养蜂专业户陈吉祥,1984年养蜂170箱,收入1.06万元。1985年,蜂群发展到210箱,他和3个女儿分成3个点放养,当年出售蜂蜜1万多斤,加上蜂王浆、蜂蜡等,收入1.4万元。
    三、养鱼
    境内水源主要由蚂蜒河、亮珠河水系及其两岸星罗棋布的自然泡泽构成,水面2.5万商。水域中栖息着70多种经济鱼类,亮珠河流域主要以哲罗鱼、细鳞鱼、山鲶鱼为主,蚂蜒河主要以鲫鱼、鲤鱼、鲶鱼、重唇鱼、板黄鱼为主。解放后,又修建了水库和塘坝,水域面积增加了3.7万亩。
    解放前和50年代期间,渔业生产以个体兼业为主。捞捕者以网、须笼、兜子、钩钓等渔具作业,生产季节多在春季鱼类生殖回游期和秋季越冬回游期,也有在夏季垂钓和冬季打冰眼的。鱼获物年均25吨左右,1948年全县捕鱼收入11万元。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随营生产体制的改革,渔业生产转为以集体为主。从1959年开始,先后成立了延寿镇渔场,加信鱼场,寿山渔场,平安渔场。各场有渔民10至20人,从事自然鱼捕捞,常年作业,独立核算,年产35至40吨。后因拦河筑坝,鱼类回游受阻;施用化肥农药,水质污染以及炸鱼、药鱼等因素干扰,产量连年下降。1961年末,除加信渔场外,其它渔场陆续下马。1961年,加信渔场挖鱼池15亩,实行人工养鱼,1964年因长水鱼池被淹,渔场停业数年。60年代,采取“以养为主,养捕结合”的方针,一些社队利用泡泽水库养鱼。1972年,水产品产量达154吨。此后,全县逐渐形成以县养殖场、新城水库、关门山水库等国营养鱼场为骨干,以社队渔场为基础的渔业生产体系,年产量稳定在70吨左右。
    1982年、1983年省水产局拨款16万元,在中和公社先锋大队、玉河公社延兴大队,青川公社北宁大队、六团公社凌河大队,建起规格化的鱼种池和越冬池370亩,改浅水为深水,专门生产鱼种,还引进日本白鲫3万尾。1985年,自育的鱼苗已经满足全县供应。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鱼池,迅速发展起来。1985年仅加信镇就有141户养鱼的,鱼池127处,水面5 800亩,放养鱼苗50万尾,自然鱼苗70万尾。致富村农民刘贵山,雇推土机修建鱼池,推土方5 000立方米,投资6 400元,修建的鱼池水面45亩,养鱼3万尾,收入2万元。1985年,包括捕捞天然鱼,全县鱼类总产209吨,产值66万元,纯收入25.9万元。
    四、养貂
    1981年冬,玉河公社玉河一队社员张景德,买10只种母貂和3只种公貂,喂以鼠肉和猪肉,1982年收入2 500元。本屯木匠刘玉生,按张景德方法饲养紫貂,也得厚利。
    延安乡朝胜村刘泽善,1984年春养青根貂30只,年末发展到120只。1985年发展到300只,收入4 000元。
    五、养兔
    养兔始于民国年间,1931年全县养兔存栏682只。建国后,养兔一直没间断,除了1958年至1960年由国营和集体单位饲养外,其他年份均为家庭饲养。1980年养兔1 539只。玉河公社靠山四队社员彦树春养兔300只,收入900元,被评为县劳模。1982年因销路不畅,养兔户减少,兔的数量下降。1985年养兔存栏回升到1 394只。延寿镇西关村金广善家养250只,出售种兔,收入近3 000元。兔的品种先为长毛兔、皮兔,后来从外地引进单耳立、青紫兰,1985年又引进西德长毛兔和比利时皮肉兼用兔。
    六、其他
    1962年,集体放养柞蚕、桑蚕,总产9担,以柞蚕为主。1967年有桑园50市亩,养桑蚕2张,单产41.5斤,总产83斤,是年放养柞蚕324把,有早春蚕、晚春蚕、二化一、秋蚕,总产367担,时称丰年。1974年因亏损停养。
    1985年,青川乡兴隆村农民董凤山,放养田鸡25万只,入冬前卖10万只,收入6 000元。太安乡太安村农民吴作斌,办起林蛙场,放养林蛙26万只。共卖蛙油200斤,收入1万元,卖蛙每只5角钱,又收入近万元,
    加信镇试验站村农民千济亿,养蝎子40万只,收入3 200元。1984年,一些地方还饲养过蚯蚓和蜗牛,因无销路停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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