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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志》
 
 
第二篇 经济
 
 
第九章 工业
 
 
第八节 电力工业
 
 
    一、电力生产
    火力发电  伪康德2年(1935年),伪县公署筹办电业局。由商农集资2万元,安装1台30千瓦直流发电机组,配备1台30马力柴油机发电,仅供机关、商业和少数居民及街道照明,年发电2万度。伪康德7年(1940年),新换1台40马力柴油机。伪康德9年(1942年),因无燃料停业。1946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三五九"旅解放延寿时,带来1台120千瓦交流发电机,安装在亚麻厂。动力设备是日伪时留在该厂的1台60马力蒸气机和1台4吨/时的小锅炉。先是烧木柈子、亚麻杆,后改为烧煤,只供部分机关和居民照明,年发电量2万度。1952年,亚麻厂扩建,为避免晚间发电影响夜班打麻,将发电机转给了油酒厂,每晚发电4小时供县城照明,年发电7万度。1956年,从哈尔滨双和胜火磨厂买来1台美国造的350马力蒸气机,代替原有的60马力蒸气机,并换上了1台5吨/时的大锅炉,年发电7.5万度,昼夜发电。铁木厂首先使用动力电,到1958年,工业用电户增至7家。1961年,黑龙江省电业局拨给1台波兰进口的100千瓦柴油机发电机组安装后,运行了两个多月,因机件损坏无处修理而闲置。1962年,油酒发电厂分为酒厂和发电厂。次年8月,省电业局从尚志拨进1台德国造200千瓦蒸气发电机组,配备1台250马力蒸气机和1台4吨/时卧式锅驼机,安装在城西(今汽车修配厂厂址),年发电34万度。这台机组一直使用到1969年接通国电为止。
    水力发电  1956年7月,修建加信一电站,1957年4月建成投产,有200多农户安上电灯。7月,六团乡和平村农民自力更生建成一处上冲式木轮水动力站,用来脱谷、制米。1958年,建成景大屯(10千瓦)、胜利(10千瓦)、加信二电站(45千瓦)3处小水电站,加上加信一电站,总装机容量1 15千瓦。此外还建了水动力站9处,装机容量56千瓦。1959年至1960年,在中央"小型为主、生产为主、社办为主"方针指引下,建成崇和(20千瓦)、福山(10千瓦)、中和一电站(75千瓦)、兴让(24千瓦)、红星(24千瓦)、六团(90千瓦)6处小水电站,装机容量243千瓦。至此,全县小水电站增到10座,总装机容量358千瓦,水动力站增至55处,总容量达400多千瓦。全县12个公社除安山公社外,都有了小水电站或水动力站。这些小水电站、水动力站建筑简陋,水轮机多为木制,型式落后,质量差,效率低。
    1961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停建了平安(43千瓦)、红旗(150千瓦)、加信贯流(30千瓦)小水电站工程。年底,全县小水电站只剩下加信、中和、六团等4座,总装机容量为200千瓦。水动力站只剩9处,总动力65千瓦。1964年,全县水动力站绝迹。
    1965年,随着关门山水电站的建成,延寿县小水电建设又开始发展。1966年改建了加信一电站。1967年青川公社建成了北顺(10千瓦)、兴隆(10千瓦)2座小水电站。全县小水电站共7座,总装机容量365千瓦,发电能力为县城热电厂发电能力的40%。1970年国电引入青川公社,北顺、兴隆2座小水电站报废。1971年,修建新城水库小水电站。1972年至1975年,随着国家电网向农村迅速延伸,小水电建设开始衰退。六团,关门山、新城和加信二电站因工程质量差,运行不正常相继报废,至1975年,全县仅剩加信和中和2处小水电站,装机容量150千瓦。1976年,加信一电站扩建,增加2台机组(125千瓦×50千瓦),总装机容量达到250千瓦,并同国电联网。1978年,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小水电"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的原则,延寿县小水电建设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至1985年,相继上马的有中和二电站(800千瓦)、新城水库电站(200千瓦)、加信三电站(625千瓦)和关门山水库电站(250千瓦)。全县小水电站有6座,装机容量2 220千瓦,设计发电量852万度,为全县农村年总用电量的45%。
    自办电 伪康德10年(1943年),日本人在亚麻厂用蒸气机发电,供打麻车间照明。建国后,农村和工厂自办电不断增加,几乎各公社都有。1952年,加信制米厂利用蒸气机发电,供加信镇居民照明。1956年至1960年,在全县大搞农村电气化的热潮中,共建140处小动力点,有半数用于发电照明,并试验过风力发电。1967年以后,用人工脚踏发电机发电放映电影普及各公社。国电输入后,自办电逐渐减少,但在个别部门,如邮电局、电影院、医院仍自备发电设备,在国电停电时,发电自用。
    二、电力输送
    火力发电输送  伪康德4年(1937年)5月,伪县公署电业局开始发电,每晚发电至10点,以220伏电压沿公安街、同庆街、吉盛路输送,供机关、商业和少数居民及街道照明。线路总长3公里,装灯200户,灯头2 000盏,单灯功率10至50瓦。1946年8月,以三条3.3千伏线路送电,一条由亚麻厂经公安街至县政府、县立医院,一条由酒厂沿吉盛路至迎恩门,另一条沿同庆街西至同庆门,东至天顺街。配电电压110伏,只供沿线企业机关和居民照明。1958年,县城内架设3.3千伏输电线路,南至炼铁厂,东至煤建公司,总长12公里,配电线路改为220伏,为白晚两班发电。除为机关、商业和居民照明外,有7家工业用电。1963年安装新机组后,输电线路增加了新发电厂址(今汽车修造厂址)至县医院一段。线路总长16公里。
    水力发电输送  1958年,加信一电站供7个农业合作社,26个自然屯,1 588户照明及动力用电。加信二电站供7个大队,913户社员照明及动力用电。中和一电站供18个大队用电。六团水电站供7个大队,30个生产队,1 516户用电。关门山水库电站供7个大队和水库所在地居民用电。新城水库电站供水库工地和新城屯照明用电。
    国电输送  1966年5月,省计划委员会批准在东北电网阿亚线上,尚志至延寿建设一条3 5千伏输电线路,暂按10千伏运行。6月,将输电线路改批为66千伏,并批准在柳河和延寿镇各建1 800千伏安变电所1处。1967年5月,县输电办公室组建施工队开始立杆,年末立完。1968年11月架完线,线路长43公里。1969年6月13日接通国电。尚志至延寿输变电工程实际投资12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5万元,国防工业办公室投资12万元,县自筹8万元。
    延寿变电所设在延寿镇西北0.5公里处,主变容量1 800千伏安。1969年6月13日,变电所利用原发电厂的3.3千伏送电网,经过两次变压,将66千伏降至3.3千伏,将国电供至延寿镇内及同福一队。年末架设了延寿至柳河10千伏送电线路,将国电供至柳河、青川、平安,全县配电线路长363公里,国电供电量144万度。1970年,架设了延寿至玉河、安山、六团3条10千伏送电线路,由延寿变电所将电供至玉河、寿山、安山、华炉、高台、六团,柳河线路延伸到延安。全县线路总长718公里。总供电量361万度。1971年,将六团线延伸至太安、太平川,并从8月至11月将延寿镇内原3.3千伏配电线路改造为1O千伏线路。
    在架设尚志至延寿输电线路的同时,于1968年6月修建了位于福山屯西北2公里处的柳河变电所。1969年10月竣工,主变容量1 800千伏安,1974年8月投入运行,对延寿县西部地区直接供电。1983年在延河公社柳河大队的延青公路东侧又建1处60千伏安,主变容量1 800千伏安的变电所1处,于1984年7月竣工,总投资35.7万元。
    华炉变电所设在华炉屯东北1华里处,1975年10月修建,1976年8月建成,主变容量3 200千伏安,投资38万元。1976年12月至1977年7月,架设了延寿至华炉的66千伏输电线路并投入运行线路全长32公里。工程投资总额60万元。1977年8月,变电所投产,对延寿县东部地区直接供电,全年供电量为2 OOO万度。1978年6月,国电由华炉变电所供至庆阳农场。至此,全县16个公社(农场)160个生产大队全部接通了国电,711个生产队有706个接通了国电。1985年,全县有66千伏输变电线路2条,长75公里,10千伏农用输电线路22条,长891.8公里,低压线路1 334.9公里,变压器805台,61 025千伏安。国电接通15个乡镇,1个农场,176个村,480个自然屯,屯接通率70%。
    三、电力分配
    延寿县办电之初为火力发电,电力有限,均为市政生活用电。1957年增办了水力发电,电力分配始向工农业生产用电发展。全县年发电25万度,其中工业用电2万度,农业用电13万度,市政生活用电10万度。此后,火力发电和水利发电同时发展,到1963年,发电量达到116万度,用于工业生产的77万度,用于农业生产的10万度,用于市政生活的29万度。1969年国电输入,取代了火力发电,水力发电也受到控制。1970年,全年国电售电361万度,用于工业的160万度,用于农业的160万度,用于市政生活的41万度,生产用电大大高于生活用电。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家用电器的普及,用电量逐年增加。1979年,全县国电售电2 605万度,其中工业用电1 477万度,农业用电1 011万度,市政生活用电117万度。到1985年,全县用电量增至4 116.7万度,其中工业用电1 984.2万度,农业用电1 654.3万度,市政用电478.2万度。
    四、电业管理
    管理机构  伪康德2年(1935年)成立电业局,由日本人管理。伪康德9年(1942年),因油料缺乏,电业局停业,改用亚麻厂的蒸气机发电,归工业科管理。1947年至1952年,亚麻厂在同庆街交吉盛路的东北拐角处,设电灯事务所,有两名营业员负责维修线路,安装电灯和收电费。1966年12月成立农电管理科,原属工业科所辖的发电厂、电器修造厂划归农电科管理。1968年11月撤销农电科,将发电厂与输电办公室合并为电业管理站。1972年各公社各设一名专职人员(延寿镇设2名),负责线路维修和收电费。1974年4月,成立延寿供电所,负责尚志至延寿、延寿至华炉和延寿镇内及城镇管区农业用户的线路维修、安装、收费等供电管理工作。1975年,成立了柳河、玉河、寿山、新村、青川、平安、延安、华炉、安山、加信、中和、六团、太安、高台、庆阳农场、六七一、六七二、太平川供电所,负责本公社(场)的线路维修,安装、收费等供电管理工作。1985年,电业管理机构有延寿供电所、变电管理站及农村各公社供电所。
    管理方法  建国前后,火力发电厂不单独核算(1946-1962年),电业管理主要是及时维修和定时收费。国电接通后,加强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管理。坚持轮休、倒班、避峰等用电措施。城乡用户均安装电表,按实际用量收费。建立各项岗位责任制,保证电费回收和利润上缴。1979年全县线损253万度,损失率为11.5%,平均电价0.022元,1981年线损643万度,损失率20.15%,平均电价0.0289元。1982年,加强计费电度的管理,开展营业普查,处理违章用电,堵塞漏洞,提高设备利用率,效果很好。1982年全县配电损失率下降到4.26%,比计划下降7.74%,线路少损失电量242.5万度,多收15.5万元。1984年继续开展对偷,丢、漏电的检查处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安装校试计量箱270台,校试电度表3 298块,追补电量22.34万度,补交电费1.75万元。全年计划线损率11.5%,实际线损率为6.18%。三是实行安全用电。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严格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搞好技术培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1984年,全县维修10千伏线路103公里,更换水泥杆983基,油杆185基,木杆270基。玉河、青川两乡实现了线路水泥杆化。全县线路完好率上升,一类占总线路的69.4%,二类占12%,三类占18.6%。1984年,全县计划购电量3 180万度,实际完成3 534万度,超计划11.1%,计划售电量2 843度,实际完成3 316万度比计划增长16.6%。年计划售电收入193.9万元,实际完成219.1万元,比计划增加收入25.2万元,计划购电支出141万元,实际完成156.7万元,超支15.7万元。销售价千度为66.1元,比1983年的68.2元下降2.1元。延寿县1985年19KV配电线路明细表(附表)、延寿县发售电及用电情况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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