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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畜力运输工具
轿 始于建治之后,多为官、商、富人乘用。分官轿、蓝轿、花轿。官轿用于官员外出,蓝轿用于接送贵客,花轿用于婚嫁。分2人抬,4人抬,8人抬三种。也有用马拉的。清宣统三年(1911年),县内有马驾驶的轿车12辆。伪满时期,官轿、蓝轿废,仅有花轿出租,解放后绝迹。
独轮车 始于县境开辟之初,木质,载重150斤至200斤。一人车后推行,重者有人车前牵拉。多用于短途少量物资运输。建国后改为胶轮木棚,也有铁棚的,多用于建筑,迄今一些砖瓦厂、水泥厂及工程队等单位仍在使用。
手推车 为双轮人拉(或推)轻便小车,也可用牲畜驾驶载重量一吨左右。始为木轮,后改为铁轮,60年代改为胶轮,现在仍在使用。
爬犁 为县内使用较早的交通工具,约始于清咸丰年问,分单马爬犁二马爬犁和三马爬犁,冬季冰雪上行驶。用于从山上往下运木材的爬犁叫"倒挂子",梁底粗硬坚实,可载重物,为农村主要交通工具。70年代后逐渐减少,现在已为数不多,但从山上往楞场送木材时仍使用"倒挂予"。
船 延寿开辟之初,捕鱼者将原木掏空,制做长8尺的梭船用以捕鱼。后来改为方舟。用于摆渡和捕鱼。小者乘坐数人,大者乘坐十数人,再大者可摆渡车辆及牲畜。清光绪年间曾有风船在蚂蜒河运行。1985年,县内仅有渡船、鱼船和少数游船。
畜力车 清光绪六年(1880年)始有大铁车,为铁木结构,因运路不好,每辆车有马7匹牵引,也有9匹的,统称"7马车"、"9马车"。载重5 000斤左右。宣统三年(1911年)全县有畜力大车3 523辆。1936年以后,大铁车逐渐被花轮车代替。每辆车由3至4匹马驾驶。载重3 000至4 000斤。1945年出现胶轮车,逐渐代替花轮车。1949年,全县有畜力大车3 100辆,其中胶轮大车165辆。1955年,畜力大车发展到3 910台,1960年为4 300台,1975年为5 100台,到1979年有马车5 750台。马车在各个时期的短途运输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3至4匹马拉的胶车减少,取而代之的是一家一户用的单马(牛)车,载重量一吨左右。1985年,平均每4户农户有一辆小马车,全县有小马车近万辆。
二、机械运输工具
民国10年(1921年),士绅孙文宏等人购买汽车1辆,专事客运,往来于延寿至珠河之间。民国15年(1926年),商人李海购买汽车5辆,行驶方正、依兰、珠河之间。民国16年(1927年)至民国18年(1929年),又购汽车13辆,全县共有汽车19辆,主要从事客运。
伪满时期,刘发英、赵德茂等人购买福特牌汽车5辆。单位购买汽车的有县公署、亚麻厂、县兴农合作社、日本信农开拓团、大塔开拓团,计8辆。1944年,全县有汽车12辆,其中货车4辆。1946年,县企业公司成立了汽车队。有客车7辆,货车4辆。均为接收日本国道局的破旧汽车,使用时间不长便相继报废。1952年,有汽车4辆,其中客车2辆,货车2辆。1958年,县政府进来第一辆小客车(吉普车)。1959年12月,县运输公司进来第一辆国产解放牌汽车。1962年,全县有汽车18辆,其中客车3辆,货车15辆。1975年,有汽车136辆,其中客车10辆,货车114辆,小客车12辆。1981年,汽车发展到404辆,其中大型汽车372辆,小型汽车29辆,三轮汽车3辆。1985年,全县有各种机动车576辆,其中客车32辆、货车4 11辆、特种车12辆、小型汽车116辆,三轮汽车5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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