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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跃进”的影响下,1958年8月4日,中共哈尔滨市二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提出小社
并大社,建立人民公社。8月23日,市委第十次常委会议根据省委电话会议精神,决定郊区
基本上一乡一社,在12月底搞完。8月26日,呼兰县成立康金人民公社,这是哈尔滨市成立
的第一个人民公社。8月29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定》,掀起成立
人民公社的高潮。9月10日,哈尔滨市所辖各县和郊区一哄而起,建立工、农、商、学、兵
相结合的70个人民公社,平均每社3652户,最大的7122户,最小的1001户。
人民公社无偿平调高级社的房屋、设备、资金和劳动力,生产搞大兵团作战,实行组织
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全市各区、县成立起1669个公共食堂,开办3800多处托
儿组、所,438个幼儿园。期间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一天等于二十年”
等口号,生产上出现了浮夸风、命令风、瞎指挥风,致使农业生产遭受巨大损失。1959年计
划实现农业总产值4.3亿元,实际完成4752万元;1960年计划实现农业总产值36.1亿元,
实际完成3336万元。
1960年秋,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
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1961年又制定《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发布《关
于改变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哈尔滨市对人民公社的组织规模、生产方针进行了
认真的调整,纠正了一些“左”的作法,确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以生产队为基本
核算单位的集体经济体制,恢复了社员自留地,鼓励发展家庭副业,开展农贸集市,推行生
产责任制,广大农民开始收心,发展生产。
1960—1963年,开展反右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由于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一
批基层党员、干部、群众遭受批判斗争。呼兰县二八公社是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公社,由
于1960年“一平二调”共产风泛滥,粮食大幅度减产,人缺口粮,马缺草料,一年时间死马
698匹。32个管理区,有7个管理区1匹马负担120多亩地,广大农民对社、区个别领导强烈不
满。1961年2月7日,以市委农村工作团为主,由省、市、县、社119名干部组成的工作队进
驻二八公社,认定是地、富、反、坏集团篡夺了领导权的三类社。3月2日,工作队召开公社
机关、管理区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大会,宣布撤消公社书记、副主任、公安特派员等领导
职务,听候审查。3月7日,把32个管理区中的15个管理区宣布为三类管理区,占管理区的
46.8%,宣布128名干部有问题,占干部总数的34.4%。元宝管理区党支部书记因批准杀掉
3头不能干活的老牛,定为屠宰耕畜的罪名,先后批斗5次;长山管理区党支部书记因其岳父
是富农,定为阶级混线,坏人掌权,批斗后开除党藉;王牛管理区党支部书记因吸收富农入
社,撤消职务。生产没有人管,秋后粮食亩产93斤,去掉亩征公粮62斤,只剩下31斤粮食,
人均收入56.7元,是历史上产量、收入最低的一年。
1964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开始学习大寨人战天斗地、艰苦奋斗的精神,修梯田、
治坡地、改洼治涝、兴修水利,收到一定成效,但也有“一刀切、赶浪头、搞花架子”的形
式主义倾向。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把大寨变成了“突出政治”、“以阶级斗
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典型,妄图以学大寨统帅和推动农村各项工作,
组织干部、群众到大寨参观学习,组织学大寨宣传队,提出学不学大寨是搞不搞马克思主义、
走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界限。大批“资本主义”、“修正主义”,导致阶级斗争扩大化和“
左”的农村经济政策的泛滥,特别是推行“大寨工分”,助长了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
个样,只要思想好,工分就不少的平均主义,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部分地区生
产受到破坏。阿城县新华公社建设七队1955年冬加入高级社后,14年间有10年吃国家返销粮,
共89200公斤。独立核算10年,收入106000元,去掉生产费、税金和积累,人均年收入29.2
元,其中有3年社员不但没有分,反而要倒找钱。12年向国家贷款27600元,户户都欠债,每
户平均欠1052元,是远近闻名的“三光屯”,炕上无席是光板炕,房上无草是光腚房,生产
队只有4匹马全无毛是光身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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