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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初至20世纪30年代,沙俄和日本帝国主义相继入侵,野蛮地掠夺东北地区的优质
木材,加之当地居民的樵采和森林火灾,哈尔滨市周围的原始林遭到长期破坏,原始林群落
已不复存在,经次生演替,形成了天然次生林。从林龄组构成看,中幼龄林的面积最大,蓄
积量也最多,面积占70%以上,而成过熟林的面积不足30%,且分布在偏远地区。其主要特
点:一是林龄不整,中幼、中、成过熟林都有,且病腐木较多。二是多数林都存在复层林,
分为上层、中层、下层。据此,哈尔滨市采取综合抚育采伐的方式。
50年代初期,由于盲目采伐及采伐利用方式上的失误,造成了森林资源的过量消耗,采
育失调。
1955年后,全市认真贯彻国家提出的森林采伐要“以营林为主”和“全面规划,因林制
宜,以抚育为主,抚育、改造、利用相结合”的方针,普遍采用了“上层下层结合抚育,小
面积皆伐”的方法,效果很好。至1958年末,全市抚育伐面积达0.74万亩,出材20多万立
方米。在采伐作业中,各林场按抚育采伐规程要求,在采伐成熟木时,也清除病腐木、弯曲
木,并注意保护幼树,保留一部分母树,以利于天然更新。60年代,全市森林采伐按照林业
部制定的《国有林抚育、改造作业设计方法》和黑龙江省颁发的《森林抚育采伐试行规程》
的要求,将森林采伐与科学经营结合起来,确立了“以营林为基础”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
执行了“采育结合,育重于采”的发展方针。1964年,哈尔滨市执行国家林业部《试验推广
采育兼顾伐的若干规定》。1973年执行国家农林部《森林采伐更新规程》,规定4种采伐方
式,即采育择伐、经营择伐、二次间伐、小面积皆伐。期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和破坏,
林业经济出现了恶性循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80年代初开始的林业改革,逐步使得哈尔滨市的森林
采伐工作恢复正常。采伐林木作业严格执行“三准、四好、四不放”。“三准”即砍伐木挂
号准;搓口、锯口和锯身要掌握准;喊山树倒方向准。“四好”即斧子、锯、楔子、工具锉
磨好;安全道清理好;锯口拉透树木叫搓时,人及工具安全躲藏好;抽片加楔及防止反搓、
滚搓好。“四不放”即太阳光线暗淡看不清不放;大斜身树未经组长批准不放;有迎门树未
经组长批准不放;没挂号的树木不放。被采伐树木所留伐根的高度为20cm以下,以后逐年降
低伐根的高度。造材时,材长从2米开始,一直到6米。直径为8—20cm的为小径木,20cm以
上的属大径原木,大径原木又根据材质、弯曲度分为3等。1986年前,哈尔滨市年均采伐木
材2万立方米。1986—1990年,全市共采伐木材13万立方米,平均每年生产木材2.6万立方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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