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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哈尔滨市拖拉机管理实行“管、修、使”三合一,修理按修理间距进行,以冬
季为主。当年,王岗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成立哈尔滨市第一个农机具修理厂,厂房面积1500平
方米,有车、钳、铆、焊和油泵试验调试等设备,年修理能力70台。后又在和平机械厂和幸
福、和平农机站基础上组建成郊区农机大修厂,以检修拖拉机及其配套农具为主,兼生产制
造一些小农具。由于技术水平低、机具配件质量差、供应慢,部分修后机车质量不过关,影
响农业生产。1958年,农机管理与修理分离,实行“啥坏修啥,啥时坏啥时修”。1961年,
《加强拖拉机检修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在呼兰县康金井拖拉机修配厂召开农机具冬检现场
会。全市推行承包修理组和专业修理组相结合的包修制,建立“三定(定人员、定设备工具、
定任务)、三包(包工时、包消耗材料、包质量)、一奖(超额节约奖励)”办法,制定了
相应的检查验收制度。由于市郊农机修配能力薄弱,30%以上的拖拉机和内燃机大修任务要
与机关学校和大型工厂企业挂钩才能完成。1962年,市农业机械技术管理总站提出建立近郊
拖拉机修配网点规划,恢复了按间距修理进行大修的办法,制定下发拖拉机修理种类和修理
间距标准。同年12月,市农机局在香坊拖拉机站召开近郊冬修工作现场会,近郊拖拉机站站
长、技术员和农机学校、农学院修配厂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现场会。会后,在全市实行“三定”
(定人员、定任务、定工具)、“两包”(包机车、包工时)、“一保”(保证修理质量)
的修车责任制度。当年,全市有双城农机修理一、二厂和康金井、阿城、宾县、五常、巴彦、
木兰、通河、王岗农机修理厂10家县级农机修理厂。市郊还有滨江农机总站、天恒、朝阳等
小型修理厂。
1963年,新发机械厂更名为国营哈尔滨市农机修造(配)厂,承担市郊拖拉机大修工作。
同年,市滨江区农机技术管理站成立,下属王岗、朝阳、天恒、松蒲4个分站,分别设有修
理厂(间),其中最大的修理间达300平方米,有修理工30人,承担机具保养和小修。王岗
农机技术分站修理厂拥有职工153人,以小农具制造为主,拖拉机修理较差。1964年,国家
投资建立市农机修造(配)厂拖拉机专用厂房,年修理能力达100混合台,被称为“农机总
医院”,承担郊区21个公社199台拖拉机的大修任务。全市县级以上农机修配厂8个,初步形
成二级修理网,市县大修厂负责大修,公社修配厂承担小修和保养。1965年,制定拖拉机总
成换修办法。市农业机械厂组织技术服务队下乡服务,修理各种农机具140余台(件)。1969
年,郊区农机大修厂改名为哈尔滨市车具厂,开始生产马车底盘、马车轴、葫芦头等,当年
实现产值8万多元。
70年代,农机修理初步形成三级网络,市农机修造(配)厂负责拖拉机大修,公社农机
修配厂(或农机站)负责小修,生产大队负责保养和农具修理。1970年,市郊有修理工20人。
公社农机站有修理间8处,设备有小型台钻、虎钳、拆装工具、千分尺、量缸表、油咀试验
器、简易龙门吊车、电焊机、气门座绞刀等。1972年,黎明等5个农机站改为地方国营农业
机械修配厂,全市社营农机修配厂达15个。1973年,全市修大中型拖拉机154台,手扶拖拉
机60台,机引农具360台(件)。其中市农机修造(配)厂大修拖拉机50台,占全市大修机
车的66.6%。检修油泵45台,生产下放件40种4千余件。1974年,加强三级修造网建设,做
到保养不出大队,小修不出公社。市农机修造(配)厂修理拖拉机112台。70年代中期,农
机修理逐步由以市大修厂为主过渡到以公社农机修理网点为主。1975年,全市拥有社营农机
修理网点18个,队营修理点7个,各种修理设备517台(件)。社队修大中型拖拉机216台、
小型拖拉机183台、内燃机5台。1976年,社队修各种农机296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63台、
小型拖拉机129台;修农具104台。市修造企业修拖拉机只14台。1977年,全市有社营修配厂
12个,队修理点37个,社队农机修理人员493人,各种设备572台。社队修理大中型拖拉机98
台、小型拖拉机129台、内燃机12台,市农机修造企业修拖拉机21台。1978年,哈尔滨市车
具厂修拖拉机78台。1979年,哈尔滨市车具厂、农机修配一厂、农机修配五厂等修理拖拉机
110台,修理产值44万元,占市农机修造企业总产值的12.2%。由于市农机修造厂“重造轻
修”,修理的机车质次价高,该厂组织下乡服务队,对修后机车返修检查,对尚未出厂的机
车实行“三包”,加强修旧工作,提高旧件使用率。
1980年,全市有公社农机修理厂12个,修理设备有金切机床61台、锻压设备2台、电焊
机24台、砂轮机22台、气泵19台、修理试验设备39台;队营修理点44个,有修理设备95台。
社修理网点修理大中型拖拉机152台、小型拖拉机108台、内燃机9台;队修理点修农具274台。
1981年,哈尔滨市车具厂修拖拉机70台。1982年10月转发省农机局《保证拖拉机修理质量的
十条规定》、《大型拖拉机保修的十条规定》、《农机具修理质量检查活动办法》,当年,
社队修理厂(点)修大中型拖拉机136台,大修95台;小型拖拉机49台,大修28台;内燃机
14台;其它设备60台;修理产值达69万元,修旧产值15万元。
1983年,农机修理专业户开始出现,全市市(县)级农机修理(配)厂8个,社级修理
厂17个,队级修理点75个。社队修理厂(点)拥有金切、锻压设备127台,修理专用设备58
台,修理试验设备35台。全市修理大中型拖拉机567台,大修128台;小型拖拉机584台,大
修157台;内燃机108台;其它农机具1095台(件)。实现修理产值67万元,修旧产值1.75
万元。全市供应农机具配件和检修物资共540种,26000余件。市大修厂检修大中型拖拉机69
台,其中修整机45台。
1984年,全市拥有社营农机修理厂32个,队营修理点34个,农机修理专业户7个。检修
大中型拖拉机303台,大修56台;小型拖拉机985台,大修164台;内燃机114台;其它农机具
1068台。实现修理产值48万元,修旧产值15万元。
1985年10月,市农机处与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全国农村机械维修
点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提出农村维修点必须坚持以农为主,综合服务方针。全市农机修
理专业户开始从交通方便的县城、乡(镇)向机械较多的村屯发展,多数修理工为老拖拉机
驾驶员、农具手,一般配有台钻、电气焊、砂轮机等设备。全市拥有网点122个,其中国营
乡(镇)农机修理厂32个、乡(镇)营农机修理厂29个、村营修理点27个、修理专业户34个,
有修理技术人员50人,修理工524人。有金切设备84台,锻压设备17台,修理专用设备166台,
修理试验设备41台。共修大中型拖拉机236台,大修46台;小型拖拉机933台,大修146台;
内燃机170台;农具1769台(件)。实现修理产值87.6万元,修旧产值31.5万元。1986年,
全市共修理大中型拖拉机329台,大修80台;小型拖拉机1393台,大修235台;内燃机365台;
其它农机具2820台。实现修理产值145.9万元,修旧产值51.6万元。
1987年,开展农机检测节能调整技术试点,共检测机车522台,平均台增加功率0.17马
力,油耗减少3.5克,当年通过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验收。1988年通过农牧渔业部农机化司验
收。同年3月在全市推广,共检测机车3000台,占保有量的27.2%,其中调修1772台。6月,
在开展农机检测基础上,推广S195柴油机节能改造技术,共改造285台。社队修理网点、修
理专业户修理大中型拖拉机297台,其中大修93台;小型拖拉机4319台,其中大修278台;汽
车88台;内燃机530台;其它农机具9333台。实现修理产值308万元,修旧产值55.9万元。
1989年,全市社队修理网点修理大中型拖拉机109台,大修45台;小型拖拉机822台,大
修41台;汽车5台;内燃机18台;其它农机具3319台。实现产值513万元,其中修理产值406
万元,修旧产值32万元。同年开始进行农机包修制试点。
1990年,在全市推广农机包修制,初步确立季节性修理和常年包修相结合的农机修理制
度。市农机修理网点修理大中型拖拉机2277台,大修175台;小型拖拉机7498台,大修826台;
汽车414台;内燃机1139台;其它农机具6281台。实现总产值492.5万元,其中修理产值165.1
万元、修旧产值71.2万元。至1990年末,全市拥有县以上农机修造厂8个,乡(镇)农机修
理厂21个,乡(镇)农机站修理网点17个,村修理间(点)17个,农机修理专业户30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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