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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农业》
 
 
第八篇 乡镇企业
 
 
第二章 行  业
 
 
第三节 建筑业
 
 
  哈尔滨市乡镇建筑企业是在50年代农村建筑队(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全市农村很
早就有一批从事房屋、庙宇、古建筑修建的能工巧匠,但大部分是分散活动,个体经营,或
临时凑班子,没有一个长期固定的组织,主要是为农民修建住房。建筑施工无设计图纸,通
常由有一定建筑技术与经验的老师傅划个小样,依样施工,工具落后,手工作业,技术单一。
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全市部分农村开始把分散的泥木瓦等建筑工匠组成建筑合作社
(组),从事农村房屋修缮。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为适应大炼钢铁、大办工业和发展畜
牧业建设的需要,部分公社把农业社的建筑合作社(组)和分散的泥瓦木等建筑工匠组合起
来成立小型建筑工程队(组),为农村兴建土高炉、厂房、库房、畜舍、道路桥涵和水利施
工等土木建筑工程,形成乡镇建筑队伍的雏型,但持续时间不长。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
全市压缩基本建设,公社工业下马,社队建筑业也随之处于停滞状态。1964年开始的“四清”
运动和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左”思想影响,农村搞建筑业的人被视作
“变相单干”、“黑包工”,受到批判和加以限制。
  70年代初,随着全市社队企业的发展,一些公社为解决农村建设需要,成立社办基建队,
由于缺乏技术装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建筑生产方式落后,企业达不到审定等级,缺乏竞争能
力,长期只能从事农村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施工。70年代末期,随着社队建筑企业的发展和
城乡建筑业的需求,多数社队建筑企业注重企业自身的建设,筹集资金添置设备,培养和招
聘技术人才,提高施工技术。但由于当时社会的偏见,认为社队企业建筑队伍素质差,承包
工程不保险,因而,社队建筑企业工程任务量少,企业施工能力不能充分发挥,影响了社队
建筑业的发展。同时,有关管理部门明文规定“农村建筑队的使用要严格控制,全民所有制
专业施工队伍能够承担的施工任务,不予安排农村建筑队”。“农村建筑队不准私揽工程”。
有的管理部门对社队建筑企业取费标准低,纳税数额高。这些规定和做法,阻碍了社队建筑
企业的正常发展。至1978年末,全市有社队建筑企业32个,职工2685人,年产值272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确定了改革、开放、搞活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国
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对社队建筑业实行一系列开放和扶持政策。1979年7月,
国务院颁发《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社队根据需要和可能,可组织建筑
队伍。1981年,全市按照国家建委、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社队建
筑队普查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的通知》精神,对农村社队建筑队进行了全面的普查登记,并
在此基础上颁发了营业执照。当年,全市社队两级有建筑企业76个,从业人数9023人,创产
值1575万元,比1979年分别增长16.92%、53.95%和1.4倍。有些建筑队伍已开始走上联
合经营的道路,组建建筑联营公司。1983年3月,国务院主要领导人对“民工包干省人省事
速度快”一文作了批示,指出在城市建设施工中有计划地使用一部分社队建筑队代替专业施
工队伍,是建筑业劳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六五”计划期间,国营建筑企业原则上不再
增加固定工人,在施工任务增加时,采取与集体建筑队伍联合承包的办法,共同承担任务。
逐步建立起城乡结合的建筑队伍体系。新建工矿区和卫星城镇的一般民用建筑,本着就地就
近的原则,基本上依靠当地农村建筑队施工,国营企业在技术上给予必要的指导。大型工业
项目,高级公共建筑,高层住宅以及其它技术复杂的工程,主要依靠国营建筑队伍承担,吸
收农村建筑队分包技术简易的专业工程。这一批示的贯彻执行,为乡镇建筑企业开辟了广阔
的天地。此后,随着农村改革政策的落实,多层次的建筑企业迅速发展,农民联营和个体建
筑业大量涌现。1984年,全市乡镇建筑企业总数达319个,其中农民联营和个体办建筑企业
227个,占总数的71.2%,从业人员1992人,年创产值247万元,占建筑企业总产值的5.2%。
  1990年,全市乡镇建筑企业发展到1335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4.4%;从业人员23500
人,占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13.74%;总产值达到22086万元,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
11.75%,成为全市乡镇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城施工人数达8527人,施工产值7313万元,
竣工面积17.5万平方米,成为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施工力量。全市乡镇集体建筑企业已改
变过去笨重的、原始手工施工方式,施工装备由“土”到“洋”,一般均配有卷扬机、龙门
架、砂浆机、混凝土搅拌机、震动器(泵)、电锯、运输汽车、推土机等机械设备,有的企
业还配有翻斗车、塔吊等大型施工设备,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和半机械化施工作业。技术力
量由过去单一的木瓦工发展成为木、瓦、钢筋、抹灰、架子、水暖、电照、油漆、机电等多
工种配套,适应高层建筑和结构比较复杂建筑工程的需要。按着国家规定施工队等级标准,
有的成为二级企业,可承揽12层以上高层建筑及结构比较复杂的建筑工程;有些成为三级企
业,可承揽12层以下住宅和跨度18米以内厂房建筑工程;大部分为四级企业,可承揽6层以
下住宅楼建筑工程;少数缺少技术力量的企业定为五级,可建5层以下住宅楼工程。五级以
下企业和农民联办、个体施工队,设备简陋,主要承担土石方工程、道路、围墙、桥涵、房
屋修建,并为级别较高的建筑企业或城市大工程提供劳务。
  哈尔滨市乡镇建筑业队伍规模小,机动灵活,适应性强,成为当地建设的主要力量。因
施工工效高、工期短、造价低、质量好,竞争能力大为增强。呼兰县扬林公社南头大队建筑
施工队(1984年在哈尔滨市改称“东方建筑工程公司”),1978年10月由24岁的农民张宏伟
带领着50个农民组成的施工队伍进入了哈尔滨。承担第一个工程是哈市动力区酱菜厂的2层
楼厂房,双方约定先试挖地基土方,干好了接着干,干不好随时赶走算白干。1500米土方只
用3天干完,别人需要18天才能干完,540平方米的主体工程只用2个月完工,别人要用一年
时间。甲方看他们干的很好,又把制醋车间也承包给他们,就这样,这支农民建筑队伍挤进
了哈尔滨大城市建筑市场。每项工程都是以质量好、工期短、造价低的优势取胜的。在承建
省政法学院15层教学楼时,平均每7天完成一层楼,被《中国青年报》赞誉为“内地的深圳
速度”,教学楼被评为全优工程,获得外县施工队在省城的金牌。这支农民建筑队伍在哈尔
滨干出了威风,创出了牌子,扬名于哈尔滨建筑市场,各建设单位纷纷主动上门和他们签订
施工合同,这支农民队伍在建筑市场强手如林的激烈竞争中以快取胜,以优取信,成为全国
百家获奖建筑企业中唯一的乡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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