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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农业》
 
 
第二篇 蔬  菜
 
 
第一章 蔬菜基地
 
 
第二节 基地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蔬菜种植区的设施较为简陋,温室以烧干燥牛马粪取暖,配有
压把井,一般每口井可灌3—4亩,有的菜地还设有风障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
和政府的扶持下,分到土地的菜农自发组成9个蔬菜生产互助组,增加了对菜田的投入,并
利用银行贷款试打“辘轳井”、手压井,每眼井能灌2—4亩菜田,随后发展到皮钱井和解放
式水车。有的菜农还在房前屋后建造矮小的土温室和温床进行蔬菜育苗生产。随着生产力水
平的提高,部分菜农开始试用新式丁齿耙、双轮双铧犁、园盘耙、镇压器等农具。至1955年,
手压井、解放式水车发展到49眼(台),建设土温室1500平方米,温床60000平方米。
  1956年,农村实行合作化后,蔬菜生产由个体转向集体经营,由自由种植转为计划种植。
1957年6月,国家农业部和城市服务部发出《关于在城市、工矿区建立副食品生产基地的联
合通知》,要求各地市积极建立蔬菜基地。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广泛发动群众,进行基地设
施建设。各社、队在普遍推行解放式水车基础上,开始打电井。至1958年,菜田区兴修小型
水利工程41处,解放式水车、皮钱井305眼(台),手压井205眼,新打电井3眼。南岗区新
春公社建成马家沟污水灌溉站,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菜田达到54000亩。新春、团结、跃进、
群力4个公社形成春菜基地。
  “大跃进”开始后,蔬菜基地建设脱离实际。1958—1962年,南岗区建起连栋万米大温
室和蘑菇房,道里区建起了百栋温室群,动力区建设2万平方米的废热温室,太平区搞了
“水晶宫”大温室等,使温室面积发展到24万平方米。由于脱离实际,一部分基地存在不长时
间即先后拆毁。至1962年,温室面积减少到14.4万平方米。1975年,中共哈尔滨市委提出
“大打郊区蔬菜生产翻身仗”,使蔬菜基地达到14万亩,但随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蔬菜
基地被占,面积以每年1300亩的速度减少,蔬菜供求矛盾较突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
经营自主权,调动了生产积极性。1980年,哈尔滨市蔬菜研究所从荷兰引进大型现代化玻璃
温室,面积5270平方米,具有送暖、保温、通风、灌溉系统。
  1985年末,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制定了蔬菜副食品发展规划,提出“菜篮子”工程,把解
决蔬菜产销列为综合治理哈尔滨的十件大事之一,组成专门班子,由主管农业的副市长负责,
针对基地建设覆盖面大、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的问题,提出调整布局、筹集资金、
集中投入,加速标准化基地建设。根据交通运输、生产设备、技术水平、种植面积、自筹资
金能力、领导力量等条件,择优筛选出130个村,其中春菜6个、夏菜76个、秋菜48个。1986
年开始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分期分批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菜田20万亩。基地建设标准:
在充分发挥现有水利设施能力的基础上,每150亩菜田面积新打一眼电井,实现水利化;每
个蔬菜生产基地村配备一台大型拖拉机,解决深松、深翻,改变土壤理化性能,实现翻、耙、
起垄机械化;为每个蔬菜生产基地村配备一台内吸式机械积肥车,年积造有机肥5000—8000
吨,实现满肥化;每个夏菜基地村建设一处年育苗能力200万株的育苗中心,实现育苗服务
社会化;连片种植,逐步实现规模经营;每个蔬菜生产基地村配备2名考核及格的农民技术
员;基地建成后,春、夏、秋菜平均亩产达2000—2500公斤。
  至1990年,全市投入蔬菜基地建设资金4600万元,其中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投入菜田开发
基金2340万元、区财政投入240万元、村和农民自筹2020万元。初步建成蔬菜基地村100个,
其中春、夏菜基地村77个,秋菜基地村23个。新建育苗中心49处,新建温室97000平方米,
其中庭院温室40000平方米,使温室面积发展到35万平方米。新建大、中棚1180亩,使大、
中棚发展到4300亩。新打、改造电井256眼,配备粪车41台,修筑田间道路150公里,并辐射
发展了五星、建国、光明、东风、松浦、工农等一批大棚群,富民、新力等庭院温室村,群
力小棚生产乡,道外万亩茄子种植区。蔬菜基地建设的发展,提高了抗灾能力,使全市蔬菜
生产连续获得好收成,年均提供商品菜3.7亿公斤,地产菜日人均0.5公斤。市场供应不仅
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优良、价格适中,而且提前延后35天供应期,基本消灭了春夏之
交、夏秋之交两个小淡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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