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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蔬菜种植区的设施较为简陋,温室以烧干燥牛马粪取暖,配有
压把井,一般每口井可灌3—4亩,有的菜地还设有风障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
和政府的扶持下,分到土地的菜农自发组成9个蔬菜生产互助组,增加了对菜田的投入,并
利用银行贷款试打“辘轳井”、手压井,每眼井能灌2—4亩菜田,随后发展到皮钱井和解放
式水车。有的菜农还在房前屋后建造矮小的土温室和温床进行蔬菜育苗生产。随着生产力水
平的提高,部分菜农开始试用新式丁齿耙、双轮双铧犁、园盘耙、镇压器等农具。至1955年,
手压井、解放式水车发展到49眼(台),建设土温室1500平方米,温床60000平方米。
1956年,农村实行合作化后,蔬菜生产由个体转向集体经营,由自由种植转为计划种植。
1957年6月,国家农业部和城市服务部发出《关于在城市、工矿区建立副食品生产基地的联
合通知》,要求各地市积极建立蔬菜基地。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广泛发动群众,进行基地设
施建设。各社、队在普遍推行解放式水车基础上,开始打电井。至1958年,菜田区兴修小型
水利工程41处,解放式水车、皮钱井305眼(台),手压井205眼,新打电井3眼。南岗区新
春公社建成马家沟污水灌溉站,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菜田达到54000亩。新春、团结、跃进、
群力4个公社形成春菜基地。
“大跃进”开始后,蔬菜基地建设脱离实际。1958—1962年,南岗区建起连栋万米大温
室和蘑菇房,道里区建起了百栋温室群,动力区建设2万平方米的废热温室,太平区搞了
“水晶宫”大温室等,使温室面积发展到24万平方米。由于脱离实际,一部分基地存在不长时
间即先后拆毁。至1962年,温室面积减少到14.4万平方米。1975年,中共哈尔滨市委提出
“大打郊区蔬菜生产翻身仗”,使蔬菜基地达到14万亩,但随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蔬菜
基地被占,面积以每年1300亩的速度减少,蔬菜供求矛盾较突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
经营自主权,调动了生产积极性。1980年,哈尔滨市蔬菜研究所从荷兰引进大型现代化玻璃
温室,面积5270平方米,具有送暖、保温、通风、灌溉系统。
1985年末,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制定了蔬菜副食品发展规划,提出“菜篮子”工程,把解
决蔬菜产销列为综合治理哈尔滨的十件大事之一,组成专门班子,由主管农业的副市长负责,
针对基地建设覆盖面大、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的问题,提出调整布局、筹集资金、
集中投入,加速标准化基地建设。根据交通运输、生产设备、技术水平、种植面积、自筹资
金能力、领导力量等条件,择优筛选出130个村,其中春菜6个、夏菜76个、秋菜48个。1986
年开始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分期分批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菜田20万亩。基地建设标准:
在充分发挥现有水利设施能力的基础上,每150亩菜田面积新打一眼电井,实现水利化;每
个蔬菜生产基地村配备一台大型拖拉机,解决深松、深翻,改变土壤理化性能,实现翻、耙、
起垄机械化;为每个蔬菜生产基地村配备一台内吸式机械积肥车,年积造有机肥5000—8000
吨,实现满肥化;每个夏菜基地村建设一处年育苗能力200万株的育苗中心,实现育苗服务
社会化;连片种植,逐步实现规模经营;每个蔬菜生产基地村配备2名考核及格的农民技术
员;基地建成后,春、夏、秋菜平均亩产达2000—2500公斤。
至1990年,全市投入蔬菜基地建设资金4600万元,其中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投入菜田开发
基金2340万元、区财政投入240万元、村和农民自筹2020万元。初步建成蔬菜基地村100个,
其中春、夏菜基地村77个,秋菜基地村23个。新建育苗中心49处,新建温室97000平方米,
其中庭院温室40000平方米,使温室面积发展到35万平方米。新建大、中棚1180亩,使大、
中棚发展到4300亩。新打、改造电井256眼,配备粪车41台,修筑田间道路150公里,并辐射
发展了五星、建国、光明、东风、松浦、工农等一批大棚群,富民、新力等庭院温室村,群
力小棚生产乡,道外万亩茄子种植区。蔬菜基地建设的发展,提高了抗灾能力,使全市蔬菜
生产连续获得好收成,年均提供商品菜3.7亿公斤,地产菜日人均0.5公斤。市场供应不仅
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优良、价格适中,而且提前延后35天供应期,基本消灭了春夏之
交、夏秋之交两个小淡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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