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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农业》
 
 
第三篇 粮食与经济作物
 
 
第三章 种  子
 
 
第三节 种子管理
 
 
  1956年9月,哈尔滨市良种管理站成立,隶属市农业局领导,负责全市粮食种子的管理、
计划、检验、调拨等工作。
  1958年4月,中央农业部提出依靠农业生产合作社,自繁、自选、自留、自用,辅之以
调剂"四自一辅"的种子工作方针。1959年,中央指示全国各地粮食部门,在人力、物力上协
助农业部门建好良种管理站。哈尔滨市农业局和粮食局决定,哈尔滨市良种管理站负责全市
粮食、蔬菜种子的调剂、贮运、鉴评、检验、管理及种子专业人员的培训等工作,并将香坊
16号库划归哈尔滨市良种管理站。
  1963年,哈尔滨市滨江区(市郊)政府成立,重新整顿了良种管理站,1963-1965年共
经营粮食种子25-30万公斤。
  1973年12月,中央农林部种子局在呼兰县召开北方10省(市、区)良种繁育推广体制现
场会,推广呼兰县莲花公社建立以公社为单位三级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的经验。哈尔滨市郊区
21个公社,除前进公社外,都建立了良种管理站。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四自一辅"种子工作
方针,搞好公社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培训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种子技术人员,搞好良种试验、
示范、繁殖、选留和保管的技术指导,组织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开展良种串换调剂,搞好公社
种子库的管理、经营和贮备工作。
  1978年5月,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报告》,要求建立良种繁育推广
体系,逐步实现品种布局区域化,种子生产专业化,加工机械化和质量标准化。实现以县为
单位统一组织供种。1979年1月5日,哈尔滨市种子公司成立,以经营蔬菜种子为主,兼营粮
食种子。
  1983年1月,市农业局设种子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子法规和方针
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种子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种子计划、生产、经营和品种及质量管理;
签发和管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会同有关部
门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培训种子技术和管理人员。1990年,哈尔滨市玉米、
高粱、水稻、小麦、大豆五大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分别比1987年提高57%、167%、14%、
29%、6%。
  1990年3月,哈尔滨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成立,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
种子检验管理办法、规程、分级标准,培训检验人员,监督检查全市种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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