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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农业》
 
 
第四篇 畜  牧
 
 
第三章 畜禽饲料
 
 
第二节 饲草资源
 
 
  哈尔滨饲草资源较为丰富。据1983年全省普查,哈尔滨市有草原1391110亩,占全市土
地总面积的13.4%,其中市郊327205亩、呼兰县453193亩、阿城县610712亩。可利用面积
1203496亩,占草原总面积的86.5%,其中市郊286664亩、阿城县610712亩、呼兰县306120
亩。由于多年超载放牧,粗放经营,使草原植被无繁衍之机,失去生态机制,三化(碱化、
沙化、退化)草场面积已达92.7万亩,占可利用面积的77%。另外,开荒种地、植树造林、
挖鱼池占用15.5万亩,占可利用面积的12.9%。亩产干草仅25公斤左右,一年产干草3万
吨,占可需饲草的7%。
  1985年10月1日,国家颁布了《草原法》,黑龙江省颁布了《草原管理条例》,各县
(市)都先后成立了草原管理站,并制定了地方性草原管理办法,树立立草为业的指导思想,
贯彻“全面管、合理用、重点建”的方针。特别是通过草原承包,人工种草,封区育草,选
留母草带等措施,使草原生产能力逐年有所恢复。通过贯彻草原法规,明确草原归国家所有,
可以承包给养畜户使用,一包50年不变,子女可以继承承包权,群众的执法意识增强,逐渐
走上了以法治草的轨道。
  1986—1990年,坚持草地建设,实行人工种草,每年春季组织县、乡草原站对退化草原
进行踏查,落实人工种草地块,由县草原站与乡签订合同,分工负责,保质保量完成种草任
务。期间,人工种草3.3万亩,其中市郊播种1.36万亩、呼兰县1.8万亩、阿城市0.14万
亩。由于草原土壤PH值高,碱性较强,主播品种选定耐碱性强的禾本科牧草——羊草。为有
效利用人工草地面积,采取草木栖与羊草混播,第一年草木栖收获二、三茬,使人工草场无
空闲期,人工草地平均覆盖度达70%以上。道里区太平镇1986—1987年人工播种羊草7000亩,
从1988年开始收割牧草,平均亩产干草200公斤,是天然草场的8倍。呼兰县李家乡的2000亩
人工草地,采取草木栖与羊草混播,改良退化草场,当年草木栖收割三茬,亩产鲜草700多
公斤,是天然草场产草量的7倍多。
  期间,实行草原承包责任制,在草原承包过程中贯彻管、建、用相结合,权、责、利一
体化的原则,通过村、屯、综合服务站、养畜户、放牧员等承包形式,发放草原使用证,固
定给专人使用,全市共承包草原61万亩。个人承包使用的草原,采取了修建围栏、挖防护沟、
排水壕、植树造林等措施,加强对草原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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