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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农业》
 
 
第五篇 水  产
 
 
第三章 渔业生产
 
 
第一节 捕  捞
 
 
  1736年,朝廷开禁放垦后,大量汉族流民从关内来到哈尔滨松花江两岸落户,中原地区
先进的渔业生产技术随之传播进来,捕捞器具由简单的鱼钩、鱼叉发展到梁子和网具。渔民
称谓网户,多为3—5人或10多人合作捕捞,后逐步发展为合股捕捞,有身份股、网具股和资
本股,按股进行分红。
  1866年,哈尔滨四方台网户有渔船5艘,并建起鱼圈。当时,松花江盛产鲤鱼、鳇鱼、
大白鱼和鳌花鱼等,其中鳇鱼、大白鱼和鳌花鱼为进贡鲜品。夏秋时节捕捞上圈,冬季破冰
取出,按不同鱼类系上红绫分装呈送京都,供朝廷御用。
  1912年,哈尔滨渔业开始逐步兴盛起来,渔民、船只增加,捕捞量上升,年产量在4000
吨左右。正阳河、呼兰河都有网滩鱼市,并出现鱼贩。
  1932年,伪政府在哈尔滨市建立东蒙渔业公司、水产开发株式会社和满铁副业科,对水
产资源、渔业生产进行垄断,渔业产量逐年下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重视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捕捞
业逐步得以恢复和发展,1949—1952年年捕捞量2000吨左右。
  1953—1957年,哈尔滨市基本实现了渔业合作化,推动了渔业生产快速发展,连续5年
年产量在3000吨左右,最高年份1957年达4375吨,居全省第二位,且品种齐全,有鳌花、白
鱼、鲤鱼、鲫鱼、鳊花、草鱼、鲇鱼、胖头鱼等。
  1959—1960年处于暂时困难时期,“以鱼代食”,盲目增船增网,掠夺式捕捞,破坏了
鱼类的生态平衡。特别是工业污水对松花江水的污染,产鱼量下降,江河鱼虾逐年减少。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组织砸烂,无政府主义泛滥,酷捕乱捞愈演愈烈,加上连续
多年干旱,江河水位下降,沟泡枯竭,捕鱼量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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