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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农村花木栽培始于1973年3月。当时,哈尔滨市革委会召开了全市园林绿化工
作会议,按照全市林业上《纲要》的要求,结合农村具体情况,要求先以农村的机关、学校
和农、林、牧、渔场及农企事业单位为骨干,带头绿化本单位的庭院和场区,把一切能栽树
种花的庭院都绿化起来。在此要求下,全市形成栽树、栽果、栽花和种草的新局面,出现了
一批“花园式”的农、林、牧、渔场,机关、学校和医院,涌现出一批典型单位,农村的街
道和农民的庭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哈尔滨市种猪场组织全场职工大干了5个春秋,栽植各
种树木0.8万株,栽花种草200多平方米,改变了场容场貌。荒山园艺场在场区栽植果树和
葡萄,建起一栋花窖子,培育各种鲜花,在庭院修建花坛栽花、种草。阿城涤纶厂在厂区道
路和庭院植树栽花的基础上,修建了一处40平方米的花窖子,年产鲜花0.5万株。
1980年9月19日,哈尔滨市召开了农村乡(镇)机关、农林牧渔场、农企事业单位、驻
农村部队和科研单位参加的农村绿化工作现场会,在参观了市种猪场的场区庭院绿化、香化
和彩化现场后提出,全市栽植花木要向绿化、香化、彩化、园林化的高水平方向发展。会议
要求:1981年全部实现农村企事业单位的场区、庭院绿化,都要完成植树、栽花、种草,缺
啥补啥;1982年以绿化农村各单位的住宅区庭院和道路为重点,各单位要成为本地的绿化模
范单位。1981—1990年,全市农村绿化风景区(点)10处,栽植各种花坛0.17万个,绿化、
彩化乡(镇)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186处,利用庭院空地植树、栽花0.12万处、1.62
万平方米;栽种盆花7.3万盆。城镇居民和农民家庭庭院栽花种草达17.5万平方米。62个
乡(镇)机关,有45个已达到绿化、香化和彩化的标准,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机关脏、乱、
臭的局面,逐步向文明单位发展。
至1990年末,全市农村建起花木繁殖场20处,每年产花苗100万株,其中3个国营苗圃每
年培育花苗25万株40个品种,为“实行大地园林化”提供了大量的优质苗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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