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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市人事局、中共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实行专业合格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试办大专、中专层次的专业证书教育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专业合格证书不同于国家承认的一般通用的全科毕业证书,它证明持有人在本专业上达到了同一层次学历的专业知识水平。在本专业范围内,在任职和使用上,与同一层次的全科毕业证书同等对待,离开本专业则失去效力。
实行专业合格证书制度,主要针对一些年龄偏大,工作经历较长,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标准的人员。参加成人高等学院大专层次专业合格证书学习的人员,必须是具有高中或中专(技校)毕业文凭,年龄在35周岁以上,本专业工龄满5年以上,没有达到相应学历要求的现职干部和专业人员。
专业合格证书制度在经国家批准备案的举办学历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实行,严格控制办班规模和试点范围。拟办大专专修班的单位,要在分析本单位现职干部和专业人员现状的基础上,与本部门的成人高校联合向市教委提出办班申请报告。本部门无成人高校的,可委托其它成人高校承担(市教委将对委托学校的承受能力予以论证)。申请报告经市教委审批备案后,方可设班招生。各成人高校一律不得擅自向社会招生举办大专专修班。
大专专修班的专业设置要体现专业特点。开设新专业要经有关专家论证,并报市教委审批。制定大专专修班的教学计划应在全科班教学计划的基础上进行,它不是全科班教学计划的浓缩,而是根据本专业的实际需要和学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突出专业课,免修、免考一些对于成年人来说难度较大、与专业相关不紧密的课程。重新组合的大专专修班,教学计划要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报市教委审定后,方可施行。
大专专修班的理论授课数,文科为800~1 000学时,理工科为1 000~1 200学时,脱产学习时间为一年以上,业余学习时间为两年以上。
入学考试科目为与本专业相关的2或3门课程,入学考试由市教委统一组织。
实行专业合格证书制度,是成人学历教育的改革,必须保证质量,从严管理。、大专专修班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与全科班相同。市教委将严格检查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控制教学时数,随时抽查教学质量,对随意降低标准的学校,要追究领导责任。学员考试不及格,经过一次补考仍有两科不及格者,要取消学籍。
大专专修班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成人高等院校大专专修班专业合格证书,组织、人事部门将其学历记入本人档案。
专业合格证书制度的试行,突出了成人教育的特点,突破了成人高校与成人中专单一的培养规格。截至1987年年底,已有.6所成人高校、2l所成人中专的25个专业、3 000名职工进行了试点。(姜 涛 杨英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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