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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4月,市教委同市劳动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全市工人中级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哈尔滨市工人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暂行规定》。《规定》明确了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目标是,使工人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个方面都能达到国家各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要求的中级技术业务水平。
过去,企业定额定员以后,职工学习与生产发生了矛盾,特别是脱产学习的矛盾尤为突出,一些生产骨干没有条件参加培训。《规定》确定各企业可以在定员的基础上,增加3%-5%的培训定员。过去,培训没有和广大工人的切身利益挂钩,现在,《规定》要求:经中级技术培训合格,其实际达到的技术等级超过现有工资等级者,可以发给技术补贴。这就提高了广大职工参加学习的积极性,推动了工人中级技术培训工作的开展。1985年和1986年,全市工人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累计合格者30 125人,其中,1986年合格23 947人,是1985年合格人数的37倍多。
(杨连友 曹景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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