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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旅游》
 
 
第四篇 管理与经营
 
 
第一章 管  理
 
 
第二节 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
 
 
  20世纪20年代,哈尔滨旅游市场初具雏形,市政当局并未对旅游资源进行有计划开发,
仅借助于山水风光,顺应市内居民闲时野游。铁路部门为增加客运量,曾在玉泉略有修建,
与开发相去甚远。日伪时期,哈尔滨当局从经济掠夺的角度出发,曾计划对哈尔滨市及其周
围近郊区的旅游资源加以开发,但除市内旅游设施有一些投资外,对旅游资源的开发,绝少
投入,只是借助于新闻媒介,进行“八景”、“四胜”、“十八景”等征集评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鉴于哈尔滨近郊地区不具备开发山水旅游的条件,哈尔滨市政
府将重点放在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上。1950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下令对有价值的文
物、寺庙制定保护措施。17年中,先后新建了文化公园、香坊公园、动物园、九站公园、森
林植物园,修筑全国第一条儿童铁路,开发了太阳岛风景区,并对原有公园不断更新改建,
对有价值的建筑物、遗址拨款维修。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旅游景点和文物古迹遭到了严重破坏。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省市政府着手进行修复或新建工作。1979年,哈尔滨市政府
拨款28万元,1983年,中央、省、市三级政府又拨款150万元,用于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景点
的恢复。用于修复清真寺的拨款为26万元,修复极乐寺的拨款为70万元。
  哈尔滨市旅游局成立后,于1986年会同有关部门的代表、有关专家,对全市有价值的建
筑物,列出一、二、三类,并制订出相应保护措施。被列为“保护建筑”的建筑物,非经哈
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拆除或改建,因故出现部分损坏,须依原样进行修葺,修筑新的
建筑物必须与一类保护建筑保持一定距离等。
  1986年,哈尔滨市旅游局在进行普遍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出哈尔滨市旅
游资源中近期开发计划。计划根据哈尔滨市城市特点和气候特点,将全市的旅游项目,进行
合理安排,点线结合,集中突出哈尔滨市城市建筑多样化的风格。在开发郊县方面,以阿城
为重点,开辟扩建狩猎场、滑雪场、松峰山等景点,以突出大自然风光。在开发松花江旅游
资源方面,冬季以冰雪旅游为主,夏季以江上游览为中心,发展沿江一条线游览。具体项目
有太阳岛游览区、民族部落村、冰灯艺术馆、蒸汽火车游览、钓鱼场、开辟中央大街为旅游
街、冰上乐园、扩建哈尔滨动物园、建设雕塑公园、维修教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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