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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1992.2(总第31期)  
  类别:志苑笔汇  
谈谈新县志对政治运动的记述问题
张德润
(作者单位:宾县县志办)
     
    近年来,我带着求教的欲望,阅读了几部新县志,特别是对政治运动的记述做了专项调查与比较,其共同的特点是对政治运动,只是在大事记中略略的记上几笔,在正文中均不记述或很少记述,即使是记述了,也只是在有关业务篇章中不适当的硬记上一段或几笔,我看这是不对的,应对政治运动设专篇,集中突出的记述才对,其理由有三点:
    一、历次政治运动都是客观存在的,应该记述。
    解放后的40余年间,党发动大的政治运动自土地改革至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共达12次,每次政治运动都是2一一1O年不等。这些政治运动都是全民性的,声势大、时期长、解决的问题突出,是伴随着国家社会主义革命和经济建设而进行的。这些运动不管正确与否,都是客观存在,都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地方志不记述这些,人们想不通,会说我们抹煞历史,当然更不符合党一贯倡导坚持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清代著名方志学家章学诚提出了修志的"三长"之见,即参与修志者要"识足以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这里提出的"识"与"明"指的就是"才",而"公"指的就是"德"。"德"在这里体现修志者的"正确观点"和求实精神,只有坚持正确观点和求实精神,说真话,记实情"志"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起到"存史"、"教化"和"资治"的作用。从这一点来说,我们对历次政治运动就应全面记述,既谈足成就,也谈不足或错误;既谈经验,又谈教训。这样记述不但不能说是否认政治运动的成就,或给党抹黑,相反的更会说明我们的共产党光荣、伟大,正符合毛主席说的"有无真正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标志之一"。
    二、除了反右倾斗争和"文化大革命"之外的历次政治运动,都起到了实行改革,繁荣经济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积极作用,应该记述。
    从解放后的土地改革至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的历次政治运动,《决议》中都有了明确说法。其中除了反右倾斗争、"文化大革命"运动,都已肯定是必要的、正确的。通过政治运动加强与完善了社公主义制度;通过政治运动坚信了全民的社会主义道路、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决议》对历次政治运动既已肯定,我们就要牢牢把握《决议》精神与基本观点,对政治运动就应大胆、准确、完整、深刻实事求是的记述,这样才能体现地方志的特点与时代性,才能与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
    三、在志稿中对历次政治运动不应在相关的业务篇目中记述,应设独立篇目记述。
    解放后、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都是全民性的政治运动。有的运动是对社会制度的根本改革,如果放在大事记中去记述,肯定记述不全,不能充分体现出运动的成就和过程。如果将政治运动放在有关的业务篇目中去记述,更为不妥,一是颠倒了政治统帅业务的关系,二是形成了大题小作,三是受限制,文不对题,不便记述,如《阿城县志》、《五常县志》,都将土地改革做为节放在农业篇的土地关系变革章中的一节,却全面记述了减租减息,"煮夹生饭",砍挖斗争、扫堂子斗争、农民武装建设、斗争地主、分田地、分果实、划阶级定成份,纠偏、剿匪、建政、建设根据地等这一改天换地的土地改革运动,做为农业篇中的一节出现,显然是不对的。为此,对历次政治运动应设专篇记述,一是政治运动突出集中了,二是便于全面记述,不受业务篇目所限,三是体现了实事求是,便于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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