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书大事记,记的都是影响较大的事件,每一件事都有发生、发展、消亡的过程,一般来说只有把事件的发展脉络在文字上高度浓缩或把记述现状的完整资料加以凝炼,才可收入大事记中,可现今出版的部分志书及送审稿中的大事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就此谈点个人看法。
一、当前大事记记述方面存在的不足
1、孤立地记述一件事,割裂了事物间的相互联系,使读者无法领会编者选此条旧的真正用意以及记述此条目的必要性。如某区志送审稿大事记中有这样一条:"××年,××烧锅在××屯开办。"我们知道在清朝中后期一个偏远地区的小村庄开办了烧锅,标志着这个地方掌握了酿酒技术,生产力已达到一定程度,人们的消费水平也达到了一定程度。编者如此简单地记述,没能向我们反映这一事物出现的意义,也就使此条目收录的价值大大降低了。再如"××旅店在××街开办"也存在类似问题。为什么在众多的旅店中单记了这个旅店的开办,而它在某特定行政区域的旅店业中占有什么样的特殊地位,看不清晰。
2、忽略了志书足传世之作,不恰当地使用丁一些受到历史局限的名词、术语又不加注解,把志书的读者限制在极小的历史范畴内,致使这个历史范畴之外的读者产生一定程度的语言障碍,难免发生理解上的偏差。如某区志在记述本地区30年代松花江洪水泛滥时记了"哈埠"的灾情,其中,"哈埠"与本区域的关系如何没有交待。即便是本区域6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如若不翻旧资料或询问长者也搞不清这个"哈埠"是否就是某区30年代的一种特殊称谓。又如某县志大事记1945年一条,"县城内各种身份的人士集会,研究取消维持会,成立支应局。"如果不在"维持会"、"支应局"前加注表明性质、功能的定语,后人就搞不清它们是何种组织或机构,在社会生活中起过什么作用。再如记文革后期的大事时用了"解放干部"、"关进牛棚"等词,也欠妥当。诸如此类的例子很多,不一一列举。这些历史名词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根据特定的需要而产生出来的,脱离了特定的历史背景也就不易理解了,随着岁月的流逝越来越为后人所陌生和不可思议。
3、选材不够精炼。我们在翻阅志稿时发现相当一部分志书大事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即偶尔插记了一些与本区域无紧要关联的大事或者将不够大事标准的事也收录进来,既不利于消肿,又影响大事记的整体质量。一部志书大事记的记述范围应与本志所辖定的区域统一起来,超越了这个区域的大事应尽量删除,如某省志大事记收录了全国解放的条目,区志大事记记了全市的解放。此外有一点值得注意,不要因为某上级机关驻在本区域,这个机关内发生的所有大事都可作为本区域的大事收入本地方志书大事记中。在翻阅志稿时也常发现不够大事标准的小事在大事记中充数。如上级党组织派某人到某地区开展地下活动,这个人既不是某地区党的活动的创始人,也非党的重要领导者,如果来一位记一位,岂不繁琐。又如某火磨修建厂房,某村发生了虫害,都无法被认定为是大事。
4、缺乏必要的简明的背景交待。在具体记述某种事物发展过程时,有些反映变化原因的背景资料必须记,而且必须记得清晰。否则,人们看不清发生变化的前提条件。如某志中记"×年,×××发起成立×市各界救国唤醒团"一条,缺少这个组织成立的特定背景以及性质和宗旨,又如"×工厂工人罢工,×日复工,"罢工的原因是什么,在争得什么条件的前提下复工的,都忽略了。
5、记述内容不完整,读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如"×风景区之一的×公园在××地方建立",我们暂且不去推敲语句上的毛病。既然是风景区,我们从不足30字的记述上看不到公园内共有几处风景或者整座公园的风景呈现出哪一种特色,又如"1925年春,×市立第八小学成立,系××小学的前身,"这一条记得很不完整,缺少该校初建时的面积,教师、学生的数量以及开设的课程。由于这几方面的数字是一个单量,不是这一年代所有小学的综合情况,在志书正文中记述很详细的可能性不大,而它们又是最基础的资料,如能在大事记中完整地反映出来,无疑会大大提高它入志存史的价值。此外记会议时只注重召开的时间、地点、名称,忽略了所解决的问题或中心议题。还有少部分条目只交待了事件的发端和简要过程,没有结果。如战争期间党的著名领袖被捕条目,只有时间、地点,至于他是被释放、判刑、杀害还是叛变,后人不得而知。由于大事记的资料来源渠道很杂,有报刊、杂志、档案等等,而这些报刊、杂志等都是根据自己宣传需要进行资料选取的,因存在记述角度的差异,想从一种资料上获取符合大事记要求的完整内容是困难的,这就要求编者多方搜集,综合几方面资料,才能展现给读者比较完整的清晰的始末或现状。
6、记述角度欠合理。如一部区志的某个条目写道,"各区开始将街道政权划小,取消闾,重新编居民组",虽然街道政权职能发生变化是同属一级政权管辖内的几个小的行政区域同时开始的。但志书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决定因素之一便为特点是否突出,因此每一条目都应立足本区实际,从突出自己个性的角度去记述,上一条目用了"各"字恰恰违反了这一原则,应直书具体的区名。又如"《××日报》报道,×市各阶层妇女一万五千余人在××地方集会……",这一条记述的角度也有问题,不应从报道的角度去记,如果确有妇女集会一事可直接将其收进大事记中。
7、文风不统一。我们有些志书在记述中华民国成立以前的大事时往往直接把文献上的文言文载入志中,造成与白话文迥然不同的文风,大事记的语言也应该是统一的规范的语体文。
此外,有些大事记收录的少部分条目有明显的非原始资料的痕迹,我们知道,第二、三手资料都经过他人的润色或加工,史实的精确度远不如第一手资料,建议尽量把最原始的资料收进大事记中。
二、大事记的收录标准问题
什么是大事?古往今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资治通鉴》认为"专取关国家兴衰,系民生休戚,苦可为法,恶可为戒,为编年一体。使先后有论,精粗不杂。"目前的修志人员中有的认为大事就是要事新事,根据推动或阻碍一地社会进步的原则去选择;还有的认为是指一个地区在一定时间内,具有重要意义、重要影响、重要历史价值和重要借鉴作用的事件。上面的定义大同小异,都是我们制定具体收录标准必须遵循的原则。这个具体可行的收录标准只有靠修志人员在实践中,取得大量、丰富的感性材料再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出来。
为了对今后大事记编纂工作提供一些遵循的东西,我认真地研究了见到的几部区志送审稿,细读了已出版的几部志书,学习了他人有关大事记的文章,尽量科学地归类,以求从中寻出规律性的东西,把大事记的收录标准归纳为以下十几方面:
行政区划的变革,地方党政军主要机构的增设与撤并及主要领导人(正职)的更任。具有重要决策内容的会议,重要法令、文告的颁行;重大的政治斗争。具有转折意义的战役与战略性军事行动(含规模、结果)。经济、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珍品的发掘与重要名胜古迹的兴废。重大涉外事件和外事活动。对社会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新事物的出现和旧事物的灭亡。重大生态变化及造成重大损失的自然灾害。重大犯罪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与处理。具有重要影响与极赋特色的地方节日的举办及其主要活动。影响极大的英模人物的事迹与表彰(含授予的称号)。重要建筑物的落成剪彩与重要地名的更改。重大科学发现、发明及科学实验的成功。大规模的人口、民族的迁移。国家领导人及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名流的来访。重要交通线路的开辟与通车、通航。具有重要影响的组织与社会团体的成立及宗旨。各方面具有"之最"性质的事件和人物。
关于会议的记述,出版的志书大事记中,会议条目占了很大比例。由于大事记的篇幅是有一定限制的,会议条目增多,势必其它条目的记述就要相对减少。会议入大事记必须是有选择的,在市志范围内记述市党员代表大会,但不必历届的历次会议都收入,市委全会和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成员会议以及市级五大班子召开的工作例会,一般不入志,有特殊重要意义的则酌情记入。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级主要机关在本市主持召开的重要会议入志,此外的一些专业性会议除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般也不入志。在记具体会议条目时,主要记会议的中心议题,至于谁做了报告、谁做了总结可以不记。
三、几个有争议的问题
(一)体裁。方志界对大事记采取什么体裁编写是有不同意见的,有的主张用编年体,即按年、月、日顺序记载历史史实;有的主张用记述体,即用文字平直地叙述记载历史和现状,有主张用记事本来体,即以事件为纲,从头到尾详细记载某一史实,也有主张用年表形式的,无非是在表格中把历史事件按年代罗列起来,多数赞同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结合使用。其实就定义看这几种体裁从形式到内容是没有本质区别的,都要求按时间顺序记述历史事件,因此把时间花在体裁的争议上没有多大价值,与其说追求形式的完美,倒不如在内容记述的准确、完整、精炼、大事选材得当上多动些脑筋,什么体裁对自己选取的内容在记述上得心应手就灵活地采用它,而不要拘于形式。
(二)可否加入恰当简短的评论。志书中最忌讳加入评论的语言,主张用客观的资料反映事件的发展脉络,让读者从客观的资料中体悟到对与错,是与非。我认为完整的真实的资料是可以体现这一善良的初衷的。由于我们的编纂人员的经历、阅历、掌握理论与运用政策的水平、文化程度等方面存在着差距,又由于资料的查询、辨伪也存在一定困难,尤其是一些年代的资料散失很多,虽然编者尽最大努力,也难以确保收集的资料百分之百准确、完整,在选取运用资料上百分之百剔除了自己的主观臆断,难免存在这样那样的偏差。而对于读者尤其是后人来说,若想对一件事做出合乎规律的正确判断,必须对志书正文的大量资料进行综合研究,有时由于资料的局限性即上面说的"偏差"的存在,得出的结论必受影响,而编者却极少出现此类问题。因为编者生活的年代发生的方方面面的事件必定是他参与编写的志书重点记述的部分,因而他或者是某段历史的见证人,或者曾与某段历史的见证人有过频繁的接触,并且掌握了大量的极赋权威的政策。如果我们的编者能在直观反映事物发展过程的大事记的若干条目中适当地做出结论,不仅为后人提供了方便,也弥补了志书正文不能发议论的缺欠。《阿城县志》在这方面已做了初步的也是比较成功的尝试。
(三)作用。方志界普遍存在一种观点,认为大事记就是志书之纲,是志书的纵坐标,起提纲挈领作用,用粗线条勾画出一地历史发展概貌,为志书之缩影,读者窥一斑而知全貌,读一记而领全书,较短时间内能对一地的历史和现状有一个纵贯起止的了解,从宏观上获得对全局的认识。它记志书正文中所无,略志书正文中所有。这种观点是否是对大事记在志书中的作用期望太高而有点脱离实际呢!读了几部志书的大事记,都未能领全书、知全貌,继而对这种观点进行了反思。在整个社会发展的空间范围内,各个领域的重大事件不断交错涌现,往往过了很长时间你才看到事件发生了变化,产生了结果,以时为序的大事记也必将交错记述着它们的发展过程。方方面面的大事是分散地记在不同的时间下,只有纵的发展脉络,反映不出交叉和横的关系,这便很难达到仅读大事记就能领略全志的作用。此外,"记志中所无,略志中所有"的提法也还需斟酌。由于大事记记的都是影响极大的事件,大事记记了,志书中却不见,说明志书资料严重遗漏;志书正文记了而大事记中不见,则有两种可能。一为不是大事,二为大事记遗漏。
碍于研究的深度不够,大事记在志书中的作用就不谈了。
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确实是笔者的浅见,一定存在谬误,还有待在实践中完善、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