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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2009.增刊(总第48期)  
  类别:工作交流  
突出行业特点 反映改革进程
-- 编写市志出版章的汇报与体会
贾立范
(作者单位: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
     
    志书是"官书"。一部好的志书是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按照第二轮编修《哈尔滨市志》(1991-2005)任务分工,市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出版局)负责第六卷第十二篇第三章"出版章"志稿的编写。与许多单位修志起始相比,出版局2005年5月正式启动修志工作,起步较晚,编写任务时间跨度长,需两个断限一起搞。为了抢时间争主动,出版局将修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了领导,落实聘用了编修人员,正式进入修志。经过近四年的时间,在市志办的指导下,得到各有关单位支持,在坚持 "出版章"志稿质量的原则下,抢出了工作进度,于2009年5月中旬完成终审稿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是保证修志任务完成的关键
    2005年5月,市新闻出版局启动"出版章"志稿编修工作之后,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出版局领导班子重视修志工作。将承编市志"出版章"的编写任务列入局的日常工作之一,提到日程。在修志工作中,局、处两级领导和修志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从思想理论和《条例》要求上确保修志任务的完成。
    第二,贯彻好市志办对修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志办的指导下,出版局认真履行承编单位的职责,解决好"一纳入、五到位"的问题,建立了修志工作有效运转机制。对市志办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好贯彻好,以指导修志工作。
    第三,加强对修志工作的组织领导。修志工作开始后,出版局组成了"出版章"编委会,由局长、党组书记张鹏挂帅担任主编,主管史志工作的副局长张玉保任副主编,主管处综合处刘广滨处长负责修志工作内外协调,各业务处处长及编写人为编委会成员。明确了各自的工作任务与岗位职责。
    第四,切实履行志稿的"三审"责任。出版局重视抓好"出版章"的"篇目提纲"设计和征集资料,以及初审稿、复审稿、终审稿"三审稿"的编写和修改关键性环节。落实承编单位"三审"制度和责任,在"三审"各阶段,局编委会成员及退休局、处领导同志认真审稿,填写"审稿意见单"。编写人员按审阅意见修改,经主管副局长、处长审阅后,报送市志办,坚持做好承编单位首先对志稿质量把关。局、处两级领导和修志人员认真落实市志办"三审一验收"指导意见,在反复修改中提高志稿质量。
    第五,积极争取提供资料的省、市相关单位支持。反复十几次发文、发函征集资料,为编写工作提供了全面、翔实资料的坚实基础。对聘用的志稿编写同志充分信任,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生活上给予关怀,调动了修志人员积极性。
    二、 做好篇目设计和资料征集工作
    在"出版章"志稿正文编写之前,出版局首先重视抓好"出版章"篇目设计,以及出版业历史和现状的资料征集工作。
    (一)志稿"谋篇布局",首先要设计合理的篇目提纲。
    1、设计合理的"篇目提纲",是编写志稿的框架基础。设计"出版章"篇目提纲的目的与作用,在于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合理地辑纳哈尔滨出版业地情资料,反映哈尔滨1991-2005年出版业的概括性全貌,使之成为记述这一历史时期哈市行政区域内,出版业的基本情况、变化和改革发展的资料性文献。因此,设计的"出版章"篇目提纲必须遵循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努力体现"辑纳"哈尔滨出版业地情资料的合理性。设计出合理的"篇目提纲",才能使志稿做到章、节、目是一个内在联系的有机体,成为市志"出版章"收集出版行业资料、编写志稿的基本框架和依据。
    2、从行业实际出发,用系统论的观点设计"篇目提纲"。上一轮市志没有设"出版章",没有参考的样本。2005年5月至7月,出版局与市志办编审一处多次研究讨论后,认为应当运用系统论的观点指导"出版章"篇目提纲设计,根据出版行业"系统"实际设计出版章篇目。"出版业"是个大的"系统"概念范畴,它包括编(出版业)、印(印刷业)、发(发行业)、管(出版行政管理)四个方面。由这四个"子系统"即各个分支专业的情况,才能组成全面系统的出版业地情历史和现状资料。经过两个多月七易其稿,完成出版章的"篇目提纲"设计。
    3、调整和完善"条目",使各节内容结构清晰合理。"出版章"四节的标题和内容确定后,设计各节的"条目"。最初设计每节的"条目"较多,主要是从收集资料有依据考虑的。在复审稿时对"条目"进行了调整、压缩,"条目"中记述的内容和资料使用按"横分竖写"理顺。并且在"四节"不变动前提下,将"条目"调整更趋于合理、规范。到进入终审稿时,"出版章"篇目为四节14个条目。因此,"篇目提纲"从初稿到终审稿,同样存在合理调整、归纳和简练的过程,使其符合志体,以资料取胜,注重记述。以达到"横分门类、以类系事,纵述史实、纵横结合",使全章结构清晰合理。
    (二)收集全面翔实的资料,是编写志稿的基础。
    1、志书是历史和现状资料性文献。全面、翔实的资料是编写志稿的基础,这就决定了收集资料的工作是第一重要的。"出版章"篇目提纲确定之后,出版局向市属和中省直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印发征集资料文件、公函十几次共600多份,传真、电话核实或咨询的次数已经无法计算。从1991到2005年时间跨度十五年,许多单位人事变化非常大、有不少单位又没有使用电脑存储资料。但是为了能征集到全面、翔实、准确的资料,充分用好出版局的行政管理职能,明确提出具体要求。第一,要求出版、印刷、发行企事业单位,有责任按出版局征集资料文件要求和附件"表格"项目填报资料。第二,提供本单位历史和现状的资料,必须有数量和经济数据。第三,资料的内容和数据要准确,本单位领导签阅盖章后报送。收集资料困难几乎是所有承编单位所面临的,没有捷径可走,只有克服困难、反复多次索取催要,积极争取提供资料单位的支持。收集资料不能怕麻烦,只有用"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度才能解决。
    2、收集资料要从行业的整体实际出发。那么,出版业的行业范围即"整体"实际是什么呢?那就是出版业包括图书、音像、期刊、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包括刊物和图书两种);印刷业包括印刷厂、制版印务公司;发行业包括国有新华书店、二级民营批发单位、个体零售书店、报纸发行。在印刷业和发行业中,企事业单位分为国有、股份、集体、民营、个体不同经济体制的区别。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又都存在市属、中省直的不同隶属关系。面对征集资料对象单位的复杂情况,我们采用分门别类的方法设计了62种不同格式的征集资料填报表,根据编写工作征集资料的需要,随文件、函件先后发送260多个直接入史单位,从而使各单位在填报资料要求上有了依据。
    3、要积极争取市和省有关部门的支持。首先用好出版局自身的档案资料和市档案局历史档案,出版局各业务处积极配合提供现实的工作材料。主动争取并得到了省新闻出版局史志办和各业务处提供中省直出版业的历史资料。用好《哈尔滨年鉴》1991-2005年各卷记载的有关出版业资料。因市新闻出版局是1996年12月26日对外正式挂牌,在使用《年鉴》资料中,对1991-1996年有关记载,因文化与出版管理交叉,将这六年中交叉管理的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内容,经分析,摘出应记述的属于当时新闻出版管理处分管的"出版业"内容,以求力争做到与市文化局的志稿相关内容不重复。总之,上述这些资料与向各单位征集上报的资料结合在一起,才能形成全面、系统的"资料体系库"。
    4、重视下功夫收集有关改革情况的资料。1991-2005年,是哈尔滨市印刷业、发行业改革变化较大的时期。经历了市直和省属图书、期刊出版单位主管部门的变更;印刷企业进行体制改革,市属印刷厂9个经历了关、停、并、转、出卖、下放等体制变革;国家政策对书、报、刊经营限制逐步放开,提倡、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书报刊发行业,允许股份、集体、民营、个体从事书报刊批发和零售。由于时间断限较长,改革变化大,在收集出版业改革变化的情况、资料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此外,所有出版业单位都不是市新闻出版局"直属"单位。在出版业行政管理上,又存在省市交叉,出版和文化交叉的问题,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1997年5月,国务院下发《印刷管理条例》,印刷业原由轻工部门等"多头"管理归口出版部门管理,1999年6月,省新闻出版局印发文件,将出版、印刷、发行部分管理权、审批权下放市、地级出版局,印刷业和书刊二级民营批发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根据政策和管理分工变化,编写市志"出版章"应当反映这一改革的历史变化,全方位收集资料。只有这样,在编写"出版章"志稿使用资料时,才能做到以记述市属单位为主,中省直情况为辅,全面记述和反映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1991-2005年出版业的变化、改革和发展。
    三、抓好"三审"稿修改,不断提高志稿质量
    每个承编单位和修志工作者,都希望编写出符合要求、行文规范、质量较高的志稿。在市志办的指导下,出版局坚持落实"三审一验收"制度,切实抓好初审稿、复审稿、终审稿三个大阶段的编写和修改,不断解决在体例和行文中所存在的问题,逐步提高了质量,使"出版章"志稿做到符合要求。
    (一)第一阶段,认真编写资料长篇。
    基于对"志书是资料性文献"的认识,我们在编写初稿阶段下"笨"功夫,打好由初稿(资料长篇)向复审稿"转换"的基础。从2005年8月开始,按"篇目提纲"边收集资料边进行初稿的编写,用二年时间,到2007年10月,完成初稿(资料长篇)21.7万字。期间,市志办曾抽审两次,并提出修改指导意见,编写人按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初审稿经局里审阅,并按审阅意见修改之后,于2007年11月7日向市志办一处报送审查。
    在初稿即资料长篇阶段,主要存在四个方面问题:一是冗长。初稿22万字,显然太长了,冗长的"症结"是虽然做到了资料全面、翔实,但编写方法上存在问题。二是体例不规范。在四节中,即有"横写"的,又有"竖写"的,没有完全做到"横分竖写"。三是行文不规范。"套话"、"议论"的语句不少,还不是真正的志体记叙文。四是没有做到"删繁就简"。行政法规写的太多占了很大篇幅,中省直内容太多占了篇幅,对"章下序"的写法还不明白,仅"章下序"就写了2万字。在市志办编审一处指导下,开始对初稿(资料长篇)进行大修大改。
    (二)第二个阶段,初稿(资料长篇)"大修"成复审稿。
    2007年12月至2008年7月初,编写复审稿的主要工作是:一是首先解决体例符合要求的问题。将初审稿中原来按单位"横写"的那部分打乱,按照各节的"条目"统一为"竖写"。二是解决行文规范问题。大大压缩文字量,去掉"套话"、"议论"的语言,压缩政策法律部分,抽出必须写的穿插到各节"条目"中去。三是将"章下序"压缩。四是将第四节中 [新闻出版行政机关] 条目和内容全部删去,需要保留的改为放到行政管理各部分中分述。五是充分用好"表"的记述功能。将市属出版和发行部分文字改为列"表",原单列的"表"改为综合表格。
    同时,压缩中省直单位的内容,改为以列"表"记述为主。另外,将第二节印刷业中的"条目"进行部分合并。期间,对重要单位,让其多次进行核稿。经过大调整、大修改之后而形成的复审稿,使体例、行文和图表进一步规范,文字量减少到13.3万字。出版局审阅后,7月8日将复审稿报市志办。
    (三)第三个阶段,修改复审稿。
    2008年8月15日,市志办与出版局召开"出版章"复审稿评议会。按复审意见,进行了两个多月的修改。一是进一步精练全章文字。按市志办指导意见,进行删改、简练,以求文字更规范,表述更准确。二是重新编写"章下序"。理顺"章下序"的写法,文字压缩到3500字左右。三是调整和完善"条目"内容。对各节中的"条目"标题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简练,在第四节中增加 [版权管理] 单列条目。四是对有的原单列"条目"删去,重要内容归到同类"条目"。将第四节中原来"扫黄打非"按15年单列内容的"条目"删去,改为抽出重要年份内容加到 [出版物市场管理] 条目中去。五是将第二节"条目"的"表"进一步修改,使其更加简练与合乎"表"的规范要求。经修改后,形成报送的终审稿9万字。
    (四)第四阶段,对终审稿再修改。
    2008年11月8日,终审送审稿经局审阅后,出版局将"出版章"终审稿报送市志办。2008年12月,市志办组织市志主编、副主编、特邀编审,对"出版章"志稿进行终审。2009年3月19日,召开市志主编例会,4月15日市志办向出版局发"出版章"终审意见的函。按市志办编审意见要求,4月16日至5月12日,编写人对终审稿进行修改。5月13日,"出版章"终审稿修改稿报送市志办。
    出版章"三审"志稿几个大阶段的编写文字量约50万字,反反复复修改的文字量那就无法计算了。总之,"出版章"志稿的编写和修改过程,充分得到了市志办"三审一验收"的精心指导,其成果包含了出版局、市志办领导和两个部门主管处同志辛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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