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上届志书的下限就是下届志书的上限。因此,我们在完成《道里区志》(1986-2005年)编纂工作的同时,搜集、整理2006年及以后的资料,成为眼下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工作。为了给下届续志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我区在2007年初制定了《定期报送地方志资料制度》,并以区委、区政府两办的名义下发到全区各承编单位和部门,收到良好效果。
一、 提高认识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前提
道里区对资料搜集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本届续志工作开展十余年来,从未间断过。我们采取各承编单位编写资料长编的方式,这既可以为续志提供资料,又可以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志书。由于它的双重功能,引起各承编单位和部门的高度重视,也为搜集后续资料打下基础。本届续志的下限是2005年,我们以《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对地方志工作的宣传力度,多次召开资料搜集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宣传续志工作重大意义以及搜集后续资料的具体方法,各位编辑人员还深入到各承编单位进行面对面的讲解。我区于2007年1月以区委、区政府两办的名义,在全市率先下发了《定期报送地方志资料制度》,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资料报送的时间、内容及质量要求,使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通过宣传,使各承编单位和部门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领导重视是做好此项工作的保证
区委、区政府领导十分重视续志工作。从陆文君、付智君到石嘉兴、顾剑英,他们不论是任主管副区长还是区长、区委书记,始终把续志工作摆上日程,抓住不放。尤其是地方志办公室划归区政府办以后,主管副区长顾剑英同志多次听取地志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时任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的梁野同志对做好地方志工作多次做出指示,参与研究、部署地志工作,亲自督办,帮助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区政府办领导对地志工作给予极大支持,帮助解决了办公室、用车等方面的很多实际问题。全区实行领导工作责任制,从区长作起,各级行政领导都与区长签订续志责任状,切实保证"一纳入、五到位"的落实。此次制定下发《定期报送地方志资料制度》,也同样得到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常务副区长顾剑英在批示中明确提出,要求全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区政府办领导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志办购置了档案柜、档案盒等,用于资料的保存。正是由于领导的重视,才保证了我区此项工作扎实、稳步的向前推进。
三、及时督办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
2007年初,我区率先制定了《定期报送地方志资料制度》,并以区委、区政府两办的名义下发到各承编单位和部门,当年收到良好效果,全区90%以上的单位和部门都将资料按时保质报送到区志办。但是到了2008年,对于《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是有些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工作有变动,也有个别单位的同志重视程度不够,未能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紧密结合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契机,于2008年、2009年分别下发了催报通知,并给每个单位设置一个档案盒,将各承编单位报送的资料分类整理,使其一目了然。同时,将档案盒存入专门档案柜中,定期认真统计,按照《制度》规定的内容如有欠缺,则通知该承编单位及时补充。对于某些个别承编单位情况特殊的,我们采取电话催报、直接深入到该单位搜集资料等多种方式,使此项工作有的放矢,收到良好效果,三年共搜集资料近三百万字。
关于搜集后续资料工作,我们还在不断探索。我区现正在筹备启动年鉴编辑工作,我们就如何及时将后续资料整理成册,成为中间成果,使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取得新突破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思考。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将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入手,进一步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全面开创地方志工作新局面所面临的新课题、新任务,破除固步自封、安于现状的旧思想,改变重修志、轻用志的不合时宜的做法,树立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新观念,以人为本、修用并重,积极自觉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了修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