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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中小学教育管理
 
 
【治理乱收费】
 
 
    1995年初调整充实中小学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区、县政府向市政府负责,区、县教委向市教委负责的"双向"负责工作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治理乱收费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层层负责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全市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为教育系统以外部门代收费的通知》。3月份,由市人大科教办、市政府办公厅、市教委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道里、道外、南岗3区就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专项调查。1995年,4次公布市、区教委的举报电话,从民主党派成员中聘请20名学生家长做义务收费监督员。每所中小学校都聘请两名学生家长做义务收费监督员。
    市教委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学校收费工作。一是坚持每学期开学前,公布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二是建立收费审批制度,学校持证收费,逐级审批;三是继续实行"收费登记卡"制度,收费必须填写登记卡,供家长审阅监督;四是建立奖罚制度,实行"一票否决。"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中,取消补课班、特长班40个,乱补课、乱办班得到控制;学科竞赛过滥问题得到解决,滥发各种复习资料、乱摊派、乱罚款得到遏制。反映乱收费的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共132件,比上年同期下降60%。取消不合理收费20项,清退不合理收费120.5万元。对第廿五中学、第十五中学、第六十五中学、第七十六中学、太古小学、新春小学、大成小学校乱收费问题在全市通报批评。
    (周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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