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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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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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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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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4月,市教委下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补充通知》,对作息时间、授课节数、作业量等作出规定。各区教委对本区学校执行《课程计划》和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8月市教育行政会议后,市、区教委重点抓3项上作:组织各校自摆自查,改正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做法;动员家长及社会力量参与并支持"减负"工作;协同市、区教研部门加强对教师业务指导,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杜绝"课内不足、课外补”现象。(包亚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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