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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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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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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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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哈尔滨市贯彻落实国家教委"五不准"规定,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取得成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不再招收择校生,全市中小学推行新的分班机制。市委、市政府纠风办、市教委、市物价局联合对12县(市)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市教委组织机关干部和特邀收费监督员两次到500余所中小学校检查收费工作。
1997年,全市共清理自立项目乱收费19项,清退乱收费81万元。13所学校因乱收费被通报批评,51人被"一票否决",乱收费直接责任者被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评定职称资格。
(李玉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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