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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哈尔滨市政府制定《哈尔滨市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从2004年10月1日起,全市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粮食流通由计划主渠道向市场主渠道转变,由按保护价收购向随行就市收购转变,由国有粮食企业单一收购主体向社会多元收购主体转变。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机制,按农业计税面积、粮食常产、前三年平均收购量的5∶4∶1比例,分别确定各县(市)和郊区粮食直补标准,全市向粮农发放直接补贴3.07亿元。转换经营机制,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划断粮食购销企业库存老粮285.4万吨,其中市区4.8万吨,各县(市)280.6万吨;初步清理审计1998年以来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财务挂帐64.5亿元,其中市区3.86亿元,各县(市)60.66亿元;国有粮食企业全部纳入社保改革试点,完成企业并轨任务37845人;全市粮食企业并轨资金16830万元;累计完成国有粮食企业改制51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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