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全市建立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依据国家和省制定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面向社会多种经济成分的粮食经营实体,审核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531个。市区对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审核发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载体,全市保留骨干粮食购销企业48户,其中市区2户,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经营,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军粮和救灾粮供应、最低收购价格粮食收购等政策性任务。建立市级粮食储备制度,先行落实市级大豆储备计划1.1万吨、豆油储备计划3000吨,委托香坊粮库、三棵树粮库承担。实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指导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普遍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按期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统计资料,全市首批确定粮食经营和转化用粮统计单位620户,其中市区208户,粮食统计范围由过去国有粮食企业向社会多元粮食经营实体覆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