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1年,哈尔滨市粮油供应基本满足需求,保持了市场稳定,社会稳定,人心稳定。全年调入粮食83.7万吨,比计划的73.7万吨增长13.5%;调入食盐5.7万吨,比上年实际调入增加6 200吨;粮油加工量82.5万吨,比计划的61万吨增加35.2%。保持了足够的粮油盐储备量。宾县、方正县、依兰县划归哈尔滨市管辖之后,粮食定购任务由上年的17.1万吨增加到35.54万吨,增长1倍以上,但收购进度好于往年。截至12月19日,国家定购粮食入库量34.55万吨,剔除依兰县因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经省同意缓调1万吨大豆外,全市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粮食定购任务。
在粮油供应上,根据国务院决定,从1991年5月1日起,调整粮油统销价格。为稳妥出台粮油价格改革政策,哈尔滨市按省政府规定,允许居民购买二、三、四月份粮证上的存粮存油,价格不变。由于集中购买,哈尔滨市原定小麦包干销售指标不足,省粮食局及时增加小麦指标2.8万吨,保证了市场面粉供应。这一期间,各粮店普遍延长营业时间,粮库、车队昼夜付货、拉运,并将国营粮食企业自营豆油投放市场,限价销售,平抑了粮油市场争购的紧张状况,保证粮食价格改革政策的顺利出台。对食品行业(包括饮食业、糕点业以及招待所、旅店)平价粮油改为议价供应后,城镇居民的早点和大众主食品、中低档糕点,通过定量口粮转化的形式继续搞好供应。市郊半菜农口粮退出平价供应后,原承担半菜农粮油供应任务的39个粮店不撤,人员不减,照常营业,保证所需议价粮油的供应。据市粮食部门统计,全年销售平价粮64.4万吨,平价油2.1万吨。因调价因素的影响,议价粮油销售量达40.5万吨,比上年增长28.7%。在全国粮油市场议价经营出现滑坡的情况下,哈尔滨市议价经营仍保持总量不减,效益与上年持平的局面。
粮食流通设施建设,按照已制定和实施的粮库建设总体规划,截至1991年底,已完成投资3 692万元,建成粮仓48栋,新增仓储能力13.8万吨;新建粮食烘干塔3座,新增日烘干能力750吨;新建储备油库容量达3 000吨,铺水泥地面2.2万平方米;新建粮油供应网点19个,改造粮店和食品加工点101个。
1991年,哈尔滨市遭受历史上特大洪水的袭击,市粮食部门集中人力和运力抢运和疏散市内码头和沿江粮库粮食,共出动机动车辆3 060台次,抢运和疏散粮食31 582吨,市粮食局被市政府授予1991年抗洪抢险斗争先进集体的称号。
(阚树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