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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5年1月1日起,哈尔滨市对城镇居民口粮、大专院校学生用粮、军粮及救灾粮实行计划供应。具体供应办法和标准是:对城镇居民口粮实行定量定价、凭票供应办法,每人每月供应面粉4公斤,大米2.5公斤,粗粮2.5公斤,豆油O.5公斤;对大专院校学生用粮,在居民定量标准基础上,增供2公斤大米。为保证供应,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全面完成定购粮调拨计划。省实行用定购粮保市场供应办法,下达给哈尔滨市定购粮调拨计划52.34万吨。为确保计划供应所需粮源,市粮食部门落实领导责任制,由领导带队,组成200人的调粮队伍深入产区,分赴对口调拨的30个县(市)、120个库点,蹲点催调。协调金融部门,落实调粮贷款2.41亿元。全年共调人定购粮52.5万吨,其中区域外调入38.7万吨,五县(市)调入13.8万吨。二是强化计划管理。对计划供应粮油,采取计划加工、计划出库、统一调拨、统一结算措施,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各加工企业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加工和出库,确保市场投放。三是搞好市场摆布。确定323家粮店承担居民凭票口粮供应任务,指定17个粮店为军供粮店。对粮店粮油库存核定必保正常基数,成品粮库存始终保持在5 000吨,豆油500~600吨,做到品种齐,数量足。及时供应。四是完善供应办法。针对季末购买给粮店供应带来压力的情况,从4月1日起,将原季度有效改为当月有效}为杜绝粮贩收购粮油票和利用非法印制的假票套购倒卖粮油,从8月1日起,将原凭票供应改为凭票持证登记供应,供应办法日臻完善。五是加强供应管理。实行了粮油供应"八不准"规定,加强了执行供应政策的检查监督。制定并实施了《粮店服务规范》,加强了粮油供应凭证管理和粮油销量的核对,堵塞了管理漏洞。
(王英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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