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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物资》
粮食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1998年,坚定不移地落实"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做到从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不限收、不停收、不拒收,实行户交户结,即收即付,不打白条,不代扣除农业税外任何税费,保护农民利益。坚持粮食顺价销售政策,到年末,全市顺价销售84.5万吨,占调销量54.8%。坚持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政策,回笼粮款还贷率100%。坚持深化自身改革,省清查审计和国家审计复查认定新增财务挂账28.12亿元,重新确认国有粮食收储企业125户,分离附营企业120户,划转附营业务资金O.67亿元,累计下岗分流和安置33 405人,组建再就业服务机构222个,进再就业服务中心职工7 906人,新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5户,实行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经营的粮店和小企业288户。新建连锁超市、便民仓买店3个。多种经营项目累计达到647个。(祖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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