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省直在哈有关单位地志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健康发展,决定召开哈尔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全国、全省有关会议精神;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奖励2006年全市修志战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总结前段工作,安排下步工作;针对修志工作的实际,进行业务培训。
二、会议时间、地点
2006年12月12日上午9:00时(会期一天,会议安排午餐)。
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友谊宫国际会议厅。
三、参会人员
各区、县(市)志办主任及修志人员;市直各参编单位分管修志工作的领导及修志人员。
各县(市)志办主任及修志人员需提前报到,于12月11日晚到哈尔滨市友谊宫迎宾楼办理住宿手续(费用自理)。
请各单位于12月11日前,将参会人员的名单电话报到市地志办各所属业务指导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