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指导全市地方志事业未来五年的科学发展,根据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哈尔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时期我市地方志工作基本情况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地方志办公室带领全市修志人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较好的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 二轮两级志书编纂工作稳步推进,《哈尔滨市志》(1991-2005)总计8卷已整体推进到终审验收阶段,区、县(市)志总计19部已有6部出版发行。
-- 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取得新突破,2007年创办的《哈尔滨市情活页》(双月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地情丛书编辑出版规划》,并相继编辑出版了《哈尔滨历史大事要览》、《他乡亦故乡》、《老街漫步》、《昨天·今天·明天--哈尔滨版图概览》等一批地情丛书;地方综合年鉴工作在区、县(市)陆续开展,并有11个区、县(市)编辑出版了地方综合年鉴。
-- 地情网站开发服务和方志馆建设迈出新步伐。经过改造和优化升级,哈尔滨地情网录入我市各级各类志书、地方文献等各种文字资料近亿字、珍贵历史照片800余张;市方志馆完成了楼体及内部装修工程。
-- 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办法》和《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工作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将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全市共性责任目标进行年度考核。
-- 修志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理顺了区、县(市)地方志机构隶属关系,将绝大多数区、县(市)地方志机构划归到政府办,加大了行政力度;加强了修志队伍培训工作,我市与浙江宁波大学历史系联合建立了修志人员培训基地。
“十一五”期间,我市地方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被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确定为“全国第二轮修志试点单位”,市地方志办公室先后被授予“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方志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二)“十一五”时期我市地方志事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时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性时期,要求我们文化工作者要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为地方志事业的繁荣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施新战略、推动新跨越的提速时期,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为地方志事业创新繁荣提供了有利条件,也对地方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二五”时期,也是我市地方志工作承上启下、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完成二轮两级志书的编辑出版任务还十分艰巨,修志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等方面还有待加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尚需提升,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还需逐步完善,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创新发展。自觉把地方志工作纳入我市新的发展战略当中,全力做好“推进二轮两级志书编纂出版”、“加强哈尔滨市方志馆建设”、“完善哈尔滨地情网服务功能”、“做好《哈尔滨市情活页》、哈尔滨地情丛书编辑出版”等十项重点工作。坚持和巩固我市在全省当龙头,在全国排前头的战略定位,全面做好"全国第二轮修志试点单位"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开创我市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修志。全面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推动作用,切实抓好“一纳入、五到位”,坚定不移地走法制化、规范化发展道路,提高修志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坚持质量至上。把精品意识贯穿到修志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统筹兼顾质量和进度,确保志书资料准确全面、内容完整详实、记述科学客观,经得起社会和历史的检验。
3.坚持修用并举。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开展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地方志成果的转化,不断强化用志理念、拓展用志渠道,形成修志用志全面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4.坚持开拓创新。创新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服务方法,积极探索新时期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新途径。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高质量完成我市第二轮两级志书的编纂出版任务;统筹协调全市修志事业创新发展,全面实现编纂志书精品化、地情成果多元化、修志手段现代化、服务指导具体化、工作程序规范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1.推进二轮两级志书编纂出版。
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梯次验收出版”的总体要求,从2011年开始,《哈尔滨市志》(1991-2005)以年平均验收出版2卷,区、县(市)志以年平均验收出版3部的速度,推进二轮两级志书编纂出版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于2015年前全面完成二轮两级志书验收出版任务。
2.加强哈尔滨市方志馆建设。
要按照“功能完善、管理科学、队伍过硬、服务一流”的标准,切实搞好方志馆建设,确保于2011年底前正式开馆。要进一步加强方志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拓展和完善方志馆功能作用;要做好馆藏工作,不断丰富馆藏内容,对馆内的资料归档保存、分类管理,构建地情资料数据库、志鉴库、文献库、年度资料库“四库”一体的地情收藏系统;要做好研究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翻译、整理外文资料,开拓市情研究新领域;要做好服务工作,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布展工作,把方志馆建成集地方志资料存储、地情展示与研究、地情咨询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平台和窗口,建成地情馆和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各区、县(市)也要搞好方志馆(地情资料室)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收集、整理、存储地情资料,搞好对外开放服务。
3.完善哈尔滨地情网服务功能。
要按照“信息全面、建用并举、特色突出、应用便捷”的目标,在进一步优化升级“哈尔滨地情网”的同时,加快推进区、县(市)地情网站(网页)建设,整合全市地方志系统网站资源,推进市、县(区)两级联网。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给与必要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以保证地情信息数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大全市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规范数字化录入标准,不断充实完善网站内容,全面提高现有数据库、地情网站的质量,扩充网站信息含量,力争两轮修志成果全部上网发布;加强宣传,提高知名度,挖掘我市独具特色的文化视点,建立“品牌”栏目,以“品牌”效应推广网站。
4.做好《哈尔滨市情活页》、“哈尔滨地情丛书”编辑出版。
调整、完善《哈尔滨市情活页》的栏目和内容,使之涵盖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为社会各界研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为领导决策和部门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进一步提升《哈尔滨市情活页》的影响力。
要动员组织全市广大修志工作者和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广泛参与,深入开展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重点做好“哈尔滨地情丛书”的选题编辑工作,有计划地启动我市地情丛书选题库建设,选题以服务大局为原则,以科学前瞻为理念,以展示地情为内容,以探索规律为特色,以履职为民为基调,以提供借鉴为目的,不断拓宽“丛书”的选题视野,提高"丛书"选题的可选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全力打造“丛书”文化品牌。
5.推进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办法》和《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年度化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集资料管理、保存、查询等数字化、网络化为一体的地方志资料管理系统(数据库),为年度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利用提供制度和技术保障;推动和指导各区、县(市)建立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全面收集各区域地情资料,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可共享的信息服务。
6.抓好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指导。
要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积极做好《哈尔滨年鉴》出版发行的理顺工作。加强对区、县(市)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的指导,推动市、区县全面开展年鉴编辑出版工作,积极探索志书与年鉴编纂工作相结合机制,使志鉴编纂优势互补,相得益彰,互为促进。有条件的区、县(市)及市直各部门,可组织编纂专业年鉴。
7.推动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编纂工作。
已完成二轮志书编纂出版任务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有计划的组织编修(续修)乡镇志、村志、厂矿志、院校志、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并要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出版工作的管理、规范、指导和服务,深度开发利用地情资源,扩大修志成果。
8.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
积极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加强学术交流。结合地方志书编纂实践,总结推广新经验、新做法,用不断发展创新的地方志理论成果来指导地方志书编纂质量的提高,为地方志事业提供理论支撑。充分发挥方志理论培训中心作用,定期举办理论研讨会和培训班,组织编辑出版一批方志理论书籍,形成一批在方志学科有分量的理论成果,培养和造就一批在省内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建立完善全市地方志系统学术研究工作的规划、评估、推荐、奖励体系,定期评选优秀地方志书,奖励学术研究成果。
9.加强市地方志学会工作。
积极组织地方志工作者和广大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方志学术研讨和服务活动,做好换届工作,搭建地方志主管部门与社会各界联系沟通的桥梁,充分发挥其在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普及地方志知识、征集地情资料、深化方志理论研究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志工作的整体水平。
10.做好《哈尔滨史志》编辑出版。
继续做好《哈尔滨史志》的编辑出版工作。把《哈尔滨史志》办成既能宣传哈尔滨历史文化、时代新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优秀地情刊物,又能交流史志信息,普及史志知识,开展史志理论研究的平台。丰富《哈尔滨史志》的栏目,使之涵盖我市自然与社会各个领域的历史与现状,进一步提高质量与可读性,扩大发行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修志
各级地方志机构要牢固树立依法修志的观念,认真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编委会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规划和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一纳入、五到位”,全方位地做好地方志机构队伍建设、志鉴编纂、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地方志工作管理和地情信息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我市地方志事业“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要逐步健全完善与《地方志工作条例》相配套的制度和实施细则,为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地方志编纂全市共性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加强专项责任目标检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积极开展执法探索,出台《哈尔滨市地方志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法规,力求有效杜绝地方志工作领域中的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地情资料年度化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资料年度化审稿机制,严把质量关,保证年度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实行修志工作责任制和督查督办制度,加强对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按年度组织对各承编单位和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按《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或惩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相适应、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培养机制。树立新的方志人才发展观,营造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以优化知识结构、培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提升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全面启动全市方志系统人才培养计划,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多渠道地大规模的人才培训和创建学习型方志机关和“创业创新、全民成才”等活动,加速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加快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方志队伍。
(四)加强编审指导,确保志书质量
牢固树立“千秋大业,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完善志书质量监督保障体系,把抓质量贯穿到志书编审指导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下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我市制定的“三审一验收”志书质量审查把关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关。全力实施精品工程,努力打造精品佳志。要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切实做到进度服从质量,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编纂进度。
(五)加强用志工作,搞好社会服务
各级地方志机构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服务大局、服务新战略的前瞻性和创造性,积极开辟地方志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新途径、新手段,进一步推进地情开发利用工作向数字化、品牌化、多元化、深层次发展,真正凸显地方志工作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教化风气、服务社会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