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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全市渔政管理工作实现了一个重点、两个加强。一个重点是以保护、增殖渔业资源为重点。在保护资源方面,一是经过几年来对辖区内自然水域渔业资源现状开展调查,通过调查分析认为,全市自然渔业资源由于日益加剧的工业污染和枯水等因素的影响,已从五六十年代的79种减少到30余种,面对自然鱼类资源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严峻现实,一方面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将渔业资源减少的情况及原因向社会公布,动员社会积极行动起来,人人为保护渔业资源做贡献。二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摸清现有渔业资源的前提下,首先减少了捕捞证发放数量,将省水产局核定给哈尔滨市的510本捕捞许可证减少60本,控制在450本以内,然)后将全市部分水域内对渔业资源破坏较严重的"迷魂阵"网具明令予以坚决取缔。增殖渔业资源方面。1991年哈尔滨市首次向松花江放流人工鱼种37万尾,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后,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通过10年人工增殖放流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据测算,前九年共投放鱼种438万尾,按平均每年48万尾计算,第二年春天可得春片鱼种1.1万尾,按平均每年48万尾计算,第二年春天可得春片鱼种1.1万斤,回捕20%,产值为10万元。九年来产值可达90余万元。通过对沿江渔民调查,江中以前少见的德国镜鲤等人工杂交品种也可以捕到,渔业资源较开展增殖放流前有所恢复。前九年除市区外,松花江沿岸的4个县(市)和市内一家著名企业集团也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为今后由社会赞助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开创了先例。2000年是哈尔滨市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工作10周年,全市有9个县(市)、1个企业集团、1家私营企业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放流人工鱼种585万尾,价值176万元。两个加强。一是加强对松花江自然水域私捕滥捞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了捕捞证的审验和资源增殖费征收工作。二是加强渔政管理工作和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全市共出动船只251航次,其中市区80航次;出车检查370航次,检查累计达518天,其中市区32次,160天;参加检查人员1 940人次,其中市区960人次。处理违法案件350件,其中市区120件;教育2 839人次,其中市区800人次;处罚544人次,其中市区250人次;收缴渔具4 292件,其中市区3 600件;返还渔具200件,销毁违禁渔具3 100件,价值22万元,其中市区3 000件,价值20余万元;罚款15 828元,其中市K5 800元。全年检查人员对松花江上游"三股流"使用"迷魂阵"网具集中地区,采取210余次集中清理,并将收缴的3 000件价值计20余万元的违禁渔具当场予以销毁。使该地区使用违禁渔具捕鱼现象得到遏制。2000年夏季,一部分人用沙窗制造成的"绝户网"大肆进行灭绝性捕捞,使大小鱼虾全部进网,其中包括部分春季放流的人工鱼种。市渔政检查人员针对松花江下游6号照北岸是违法捕捞作业地点,多次组织区、县渔政人员采取夜间突查、蹲坑过夜检查、水陆并进等方式,对严重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仅7月26日凌晨对江上和市场检查行动中就扣留渔船一只,农用机动车一台,收缴私捕鱼苗750公斤,约1 200万尾,"绝户网"近200延长米,罚款2 500元。
5月25日至7月10日,是全市自然水域禁渔期,为了保护鱼类产卵繁殖,加强对全市辖区江段渔政管理工作力度,6月1~11日,市水产局渔政处组织了市辖区、县(市)渔政检查人员对哈尔滨市区至依兰江段进行了渔政、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检查。检查中收缴各种渔具150余件,教育处罚违规者t00余人,对渔业生产秩序较乱的巴彦县少陵河段和渔业捕捞船只较集中地区进行了重点检查,保护了国家渔业资源,消除了水上交通不安全隐患。
全市审验渔业捕捞许可证1 304本,占应办总数的65%,其中市区审验358本,占应办证总数的80%。全市征收渔业资源增殖费20.8万元,其中市区7万元。加强了对渔政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2000年是哈尔滨市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工作10周年,在全市开展纪念人工放流10周年和增殖放流活动中,各县(市)都在本地采用悬挂标语、印发宣传单、领导在当地电视台发表讲话等形式展开宣传。哈尔滨市及省各新闻媒体分别对人工增殖放流、打击私捕滥捞、收缴“绝户网”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和系列报道。中央电视台也对哈尔滨市打击私捕滥捞违法行为作了报道。在法律法规宣传上,注重了宣传教育的普及,并在省市广播电台举办渔政法律知识讲座3次。在宣传工作中,全市共出动车船321次,其中市区112次;采用其它方式开展宣传182次。在省市各大报刊发表文章和照片20次,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宣传73次,发表渔政工作简报5篇,印发宣传品6 350份。沿江群众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冯代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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