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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
渔业
【渔政管理】
2009年,哈尔滨市渔政管理部门宣传贯彻《渔业法》落实“安全生产年”,提高渔民的法律意识。全年向松花江等自然水域人工增殖放流各种苗种1275万尾。在松花江哈尔滨市区江段人工投放原生态鲤、草、鲢鱼苗200万尾。其中,黑龙江省渔政局为哈尔滨市提供原生态鲤鱼苗100万尾。全市19年累计人工放流鱼苗(种)17073.1万尾。
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全年办理渔政执法案件24起,罚款29200元,罚没物资变价款14700元。出动渔政船只、快艇检查85航次,出车32次,出动执法人员488人次,出船累计147天,没收违章渔船8艘,销毁禁用渔具5000件、12万延长米。渔船检验500艘次,渔船驾驶员培训862人次,安全检查40次,参加人员160人次,检查渔船630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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