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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交通》
 
 
第四篇 公共交通
 
 
 
 
第四篇 公共交通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中东铁路通车后,哈尔滨在较短时间内人口迅速增加,工商
业急剧发展,城区规模日渐扩大,公共交通客运业开始形成并发展起来。
  市区最早的客运交通工具为爬犁,可载客4—6人,在冰雪路面行驶。继载客爬犁之后,
出现了由日本、俄国传入的载客人力车、四轮马车、斗马车、玻璃马车等类型客运工具。与
爬犁比,这些车辆行驶不受季节限制,乘用较舒适。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哈尔滨始见
由欧美传入的机动载客小型汽车。1917年12月,俄商威律皆夫自购可乘20人的营业性中型载
客汽车1辆,返往于埠头(道里)至傅家甸(道外)之间,开哈尔滨公交客运线路之先河。1
918年8月,傅巨川等人创办安泰汽车公司,购买可乘15人的中型载客汽车10辆,行驶于埠头
至傅家甸之间,成为当时哈尔滨最大的私营城市公交企业。由于市区营业性客运机动车收入
较丰,至1924年,哈尔滨共有69家汽车公司(行)经营市区公交客运,营运汽车86辆。1926
年11月,哈尔滨市马车公会成立,对马车客运实施行业管理。不久,哈尔滨市大汽车公会成
立,对市区客运汽车实施部分管理。1927年10月,有轨电车建成开通,营运线路两条7.7公
里,运营电车14辆。1929年末,市区公交客运电汽车达到126台。
  1931年2月以后,日产载客汽车进入哈尔滨。1938年6月,哈尔滨伪交通株式会社成立,
统一经营从中国商人强行购买的市区客运汽车50辆。1943年,有轨电车线路增至4条12.8公
里,营运有轨电车增至27台。
  哈尔滨解放后至1949年9月期间,由于汽车营运车辆陈旧、配件不足,日均出车仅16—1
7台。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10月,哈尔滨市共有客运汽车78台。市电车公司除继续使用沦
陷时期的有轨电车外,还购进大连产有轨电车15台投入营运。1958年12月,哈尔滨首条无轨
电车线路建成开通,营运里程6.14公里,配置营运车辆4台。1959年,全市客运汽车已发展
到182台,其中新增哈尔滨伟建机器厂松花江57型、58型等国产客车77台。1965年,全市有
轨电车发展到77台,营运线路7条,里程增加到45.9公里;无轨电车增至93台。“文化大革
命”期间,公交客运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开始出现“乘车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哈尔滨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迅速。1990年,全市在籍各类公交
车辆发展到979台,其中公共汽车648台,无轨电车237台,联运汽车94台;营运线路66条,
其中公共汽车线路45条,无轨电车线路9条,联运汽车线路12条;客运量49137万人次,其中
公共汽车客运量29010万人次,无轨电车客运量16848万人次,联运汽车客运量327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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