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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初,民族资本家徐鹏志等人成立哈尔滨电业公司筹备处,招股募集资金,屡遭挫
折。无奈,于1922年将电业公司创办权交给吉林省政府,由官股加入筹建,资金筹措稍有改
善。1925年12月,与德国"西门子洋行"签定兴建哈尔滨市电灯电车工程合同。合同规定,电
业公司资金由永衡官银号筹垫,"西门子洋行"负责修建电车、电灯工程,并提供相应的器材
设备,第二年交付通车运行。1927年3月,电业公司并入跃滨公司电灯厂,官商合办。1927
年10月,有轨电车正式通车营业,隶属电业公司。
1931年1月,电业公司改为哈尔滨电业局。"九·一八"事变后,日军于1932年接管电业
局,1934年进行改组,将电灯部划归伪满电气株式会社,将电车部以资产作价160万元(伪
币)转归伪市公署交通局。伪市交通局下设电车股,经营有轨电车客运。1938年7月,有轨
电车改由伪交通株式会社电车课辖属,其主要管理人员全由日本人担任。
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后,伪交通株式会社垮台,成立哈尔滨电车厂,傅振举任厂长。
1946年1月,国民党"接收大员"王钟雨等人接管电车厂。哈尔滨解放后,新成立的市人民政
府接管电车厂,并于9月任李国栋为电车厂领导,组织建立电车工会。电车厂设总务股、业
务股和工务股,业务股管理电车客运。1953年10月,电车厂更名为哈尔滨市电车公司,下设
运营科,管理电车客运。
1958年12月,无轨电车线路开通后,市电车公司下设有轨厂、无轨厂、轨线厂等,分别
经营有轨和无轨电车客运。
1963年10月,电车公司对无轨厂机构进行较大调整,厂下设3个车队(每条无轨线路为1
个车队)、2个段(维修段、机械段)。电车公司将经理办公室改为生产办公室,增设运营
科。1966年,增设有轨三车队、无轨四车队。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2月,电车公司成立革命委员会。1968年10月,电车公司
撤销,改设有轨厂、无轨厂、供电所,隶属市交通局直接领导。1971年12月,根据市革命委
员会决定,电车公司恢复。
1973年1月,电车公司下设有轨厂、无轨厂、修配厂等五个厂级单位。实行公司、厂两
级管理,公司一级核算。
1975年3月,电车公司将所属厂取消,直接领导车队和车间。
1976年10月,经市交通局批准,电车公司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将外勤5个车队、内勤4个
车间,组建成3个行车厂。
至1990年末,电车公司除部分职能科室有变动外,生产营运组织未有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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