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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交通》
 
 
第五篇 民用航空
 
 
第六章 勤务保障
 
 
第一节 航行调度
 
 
  中国民航航行调度工作,全国实行四级管理体制。民航总局设总调度室(简称总调)、
民航地区管理局设地区调度室(简称管调)、省(区)局设省(区)局调度室(简称区调)、
航站设航站调度室(简称站调)。1950—1954年,中苏民航时期,中苏民航哈尔滨站只设航
行调度员1人,航站区域内的飞行指挥工作由航站站长直接担任。1955年,民航哈尔滨站开
始设航站调度室(简称哈尔滨站调),并设调度室主任、调度员各1人,负责哈尔滨站调区
域内的国际、国内航班飞机的指挥与调度工作。1958年,黑龙江省内地方航线开航后,民航
哈尔滨站的站调开始承担民航齐齐哈尔、黑河、依兰、佳木斯4个航站和伊春、呼玛、嫩江
等护林基地和省内通用航空飞行基地飞机的飞行管制任务。1961年9月15日,民航总局决定
设立民航黑龙江省局调度室(简称民航哈尔滨区调),与民航哈尔滨站调合署办公,实行区、
站调合一的航行调度体制。1961年民航局规定,民航哈尔滨区调管辖范围是:东起延吉经长
春到绿水以及中蒙两国国境线以北地区,包括哈尔滨、齐齐哈尔、海拉尔、黑河、依兰、佳
木斯、长春、白城子等8个航站的航行指挥区域。1970年,民航总局对东北地区民航航行指
挥区域进行调整。东北地区空域在4500米(含4500米)以上空间飞行的民航飞机,均由民航
沈阳管理局管调直接指挥。在4500米以下空间飞行的民航飞机,由民航沈阳、长春、哈尔滨
3个区调分别负责指挥。民航哈尔滨区调负责指挥的范围是:漠河——诺敏大山——查尔巴
奇——齐齐哈尔——泰来——松花江——东京城——东宁以北地区。民航哈尔滨区调的职责
是:审核所属航站的飞行计划;监督、检查所属航行调度室的飞行组织与指挥;组织和指挥
民航黑龙江省局范围内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和对指定区域的国际、国内民航航班飞机的指挥。
民航黑龙江省局航行调度工作,从1955—1990年的30多年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
组织与指挥,从未发生过任何事故。民航黑龙江省局航行科1989年荣获民航沈阳管理局先进
集体光荣称号;航行科党支部书记祝清友于1989年荣获民航沈阳管理局党委授予的优秀党务
工作者光荣称号;航行科科长李德芳于1990年荣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光荣称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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